[發明專利]一種適用于隧道設備設施搭載的綜合載體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559546.0 | 申請日: | 2021-05-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0759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13 |
| 發明(設計)人: | 游克思;劉藝;張海城;羅建暉;孫培翔;章華金;陶靈犀;史紅浪;孫希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安伯工業設備有限公司;上海城市空間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F17/02 | 分類號: | E21F17/02;E21F17/00;E21F17/06;H02G9/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容慧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87 | 代理人: | 于曉菁 |
| 地址: | 200092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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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隧道 設備 設施 搭載 綜合 載體 | ||
1.一種適用于隧道設備設施搭載的綜合載體,其特征在于,包括沿隧道行車方向設置在隧道側墻或隧道頂部的至少一根主桿(1),所述主桿(1)包括矩形外殼體(11)和設置于所述矩形外殼體(11)內的若干分倉(12),所述矩形外殼體(11)的外側壁分別設有沿所述主桿(1)的長度方向延伸的卡槽(13),所述卡槽(13)的底部設有若干間隔排列的穿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適用于隧道設備設施搭載的綜合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倉(12)包括三個搭載弱電管線的弱電倉和一個搭載強電管線的強電倉。
3.如權利要求2所述適用于隧道設備設施搭載的綜合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桿(1)分別設于兩旁隧道側墻時,在兩側所述主桿(1)之間設有第一支桿(3),所述第一支桿(3)的殼體包括三個弱電倉和一個強電倉,所述第一支桿(3)上安裝有隧道機電設備(2)。
4.如權利要求2所述適用于隧道設備設施搭載的綜合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桿(1)分別設于兩旁隧道頂部時,所述主桿(1)的頂部通過一吊裝支架(6)實現吊裝,在兩側所述主桿(1)之間設有第二支桿(7),所述第二支桿(7)的殼體包括三個弱電倉和一個強電倉。
5.如權利要求4所述適用于隧道設備設施搭載的綜合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裝支架(6)包括與位于隧道頂部的外部預埋連接件固定連接的一對豎向角鋼(61),所述豎向角鋼(61)上設有一組安裝孔(62),所述主桿(1)穿插于兩根所述豎向角鋼(61)之間,所述豎向角鋼(61)的上下端分別固定連接有橫向角鋼(63),所述主桿(1)通過所述橫向角鋼(63)和螺栓卡緊固定在所述安裝孔(62)處。
6.如權利要求1所述適用于隧道設備設施搭載的綜合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13)內設有滑動連接件(14)。
7.如權利要求1所述適用于隧道設備設施搭載的綜合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矩形外殼體(11)上沿所述矩形外殼體(11)的長度方向間隔分布有接線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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