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修飾的活性炭纖維氈及其制備方法和用途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546422.9 | 申請日: | 2021-05-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27371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23 |
| 發明(設計)人: | 劉雯;鄭泉興;余玉梅;陳河祥;賴煒揚;方鉦中;陳欣;劉加增;張穎璞;張國強;陳輝;鄭琳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B15/167 | 分類號: | A24B15/167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杜仙;崔錫強 |
| 地址: | 361012 福建省廈***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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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修飾 活性炭 纖維 及其 制備 方法 用途 | ||
1.一種修飾的活性炭纖維氈,其通過以下方法制備得到:
(1)將活性炭纖維氈浸于醋酸鎂溶液中,調節pH至8-10,反應2-48h,清洗,烘干,其中所述活性炭纖維氈與醋酸鎂溶液的用量比例為100:(0.1~1)g/mol;
(2)將烘干后的活性炭纖維氈在惰性氣體保護下加熱至200-500℃反應2-8h,冷卻,得到所述修飾的活性炭纖維氈。
2.權利要求1所述的修飾的活性炭纖維氈,其制備方法特征在于下述的一項或多項:
1)在步驟(1)中,用NaOH溶液調節pH;
2)在步驟(1)中,調節pH至8-8.5、8-9、8-9.5、8.5-9、8.5-9.5、8.5-10、9-9.5、9-10、或9.5-10;
3)在步驟(1)中,在60-90℃烘干;
4)在步驟(2)中,所述惰性氣體選自氦氣、氬氣和氮氣;
5)在步驟(2)中,將所述活性炭纖維氈加熱至200-300℃、200-350℃、200-400℃、200-450℃、200-500℃、300-350℃、300-400℃、300-450℃、300-500℃、350-400℃、350-450℃、350-500℃、400-450℃、400-500℃、或450-500℃;
6)在步驟(2)中,所述反應時間為2、3、4、5、6、7或8h。
3.權利要求1所述的修飾的活性炭纖維氈,在步驟(1)中,在60-70℃、60-80℃、60-90℃、70-80℃、70-90℃、或80-90℃烘干。
4.權利要求1所述的修飾的活性炭纖維氈,在步驟(2)中所述惰性氣體為氮氣。
5.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修飾的活性炭纖維氈,其特征在于下述的一項或多項:比表面積為900-2000m2/g,灰份小于1.5%,單絲直徑為10-20denier,孔容為0.9-1.5cm3/g,以及厚度為1-5mm。
6.一種載發霧劑的活性炭纖維氈,其通過以下方法制備得到:
將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修飾的活性炭纖維氈按1:(10-30)的質量比浸入發霧劑中,攪拌,靜置,干燥,得所述載發霧劑的活性炭纖維氈。
7.權利要求6所述的載發霧劑的活性炭纖維氈,其制備方法特征在于下述的一項或多項:
1)所述修飾的活性炭纖維氈與發霧劑的質量比為1:(10-15)、1:(10-20)、1:(10-25)、1:(15-20)、1:(15-25)、1:(15-30)、1:(20-25)、1:(20-30)、或1:(25-30);
2)所述攪拌或干燥的溫度為15-40℃;
3)所述靜置操作的時間為1-60min。
8.權利要求6所述的載發霧劑的活性炭纖維氈,所述攪拌或干燥的溫度為15-20℃、15-25℃、15-30℃、15-35℃、15-40℃、20-25℃、20-30℃、20-35℃、20-40℃、25-30℃、25-35℃、25-40℃、30-35℃、30-40℃、或35-40℃。
9.權利要求6所述的載發霧劑的活性炭纖維氈,所述靜置操作的時間為30-60min。
10.一種加熱非燃燒卷煙的葉組配方,其包含權利要求6-9任一項所述的載發霧劑的活性炭纖維氈以及煙絲。
11.權利要求10所述的葉組配方,其中所述載發霧劑的活性炭纖維氈為面積為0.5-2mm2的碎片。
12.權利要求10所述的葉組配方,其中所述載發霧劑的活性炭纖維氈與煙絲的重量比為(0.0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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