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學鏡組、攝像模組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514131.1 | 申請日: | 2021-05-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29623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4-14 |
| 發明(設計)人: | 鄒金華;李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西晶超光學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13/00 | 分類號: | G02B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恒博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528 | 代理人: | 范勝祥 |
| 地址: | 330096 江西省南昌市***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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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攝像 模組 電子設備 | ||
1.一種光學鏡組,其特征在于,沿光軸由物側至像側依次包括:
具有負曲折力的第一透鏡,所述第一透鏡的像側面于近光軸處為凹面;
具有正折力的第二透鏡;
具有曲折力的第三透鏡,所述第三透鏡的物側面于近光軸處為凸面、像側面于近光軸處為凹面;
具有曲折力的第四透鏡;
具有曲折力的第五透鏡,所述第五透鏡的物側面于近光軸處為凹面、像側面于近光軸處為凸面;
具有正曲折力的第六透鏡,所述第六透鏡的物側面于近光軸處為凹面、像側面于近光軸處為凸面;
具有曲折力的第七透鏡,所述第七透鏡的物側面或像側面具有至少一個反曲點;
所述光學鏡組滿足條件式:1.0f456/f210.0,-1.5f1/f-0.5,其中,f456為所述第四透鏡、所述第五透鏡以及所述第六透鏡的組合有效焦距,f1為所述第一透鏡的焦距,f2為所述第二透鏡的焦距,f為所述光學鏡組的有效焦距。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鏡組滿足條件式:0.9(f2+f6)/f2.5;其中,f2為所述第二透鏡的焦距,f6為所述第六透鏡的焦距,f為所述光學鏡組的有效焦距。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鏡組滿足條件式:2.3TT/DT112.9,其中,TT為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到所述第七透鏡的像側面于光軸上的距離,DT11為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的有效半孔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鏡組滿足條件式:FFL/Imgh≥0.3,其中,FFL為所述第七透鏡像側面沿平行于光軸方向的最高點至所述光學鏡組的成像面沿平行于光軸方向的距離,Imgh為所述光學鏡組的最大視場角所對應的像高的一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鏡組滿足條件式:1.7≤f/EPD≤1.9,其中,f為所述光學鏡組的有效焦距,EPD為所述光學鏡組的入瞳直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鏡組滿足條件式:0.5R11/R105.0,其中,R10為所述第五透鏡的物側面于近光軸處的曲率半徑,R11為所述第五透鏡的像側面于近光軸處的曲率半徑。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鏡組滿足條件式:0.5|f7|/R1415.0,其中,f7為所述第七透鏡的焦距,R14為所述第七透鏡的物側面于近光軸處的曲率半徑。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鏡組滿足條件式:1.5CT6/|SAG61|4.0,其中,CT6為所述第六透鏡于光軸上的厚度,SAG61為所述第六透鏡物側面于最大通光孔徑處的矢高。
9.一種攝像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鏡組;以及,
感光元件,所述感光元件設于所述光學鏡組的成像面內。
10.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固定件;及,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攝像模組,所述攝像模組安裝在所述固定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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