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香煙爆珠植入器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493672.0 | 申請日: | 2021-05-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8029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30 |
| 發明(設計)人: | 吳嘉誠;賴可航 | 申請(專利權)人: | 吳嘉誠;賴可航 |
| 主分類號: | A24F25/00 | 分類號: | A24F25/00;B65D83/04 |
| 代理公司: | 溫州金甌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7 | 代理人: | 吳萬華 |
| 地址: | 325000 浙江省溫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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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香煙 植入 | ||
1.一種香煙爆珠植入器,包括
殼體,其形成有用于儲存爆珠的第一儲存腔(31)、與第一儲存腔(31)連通的第一通道(21)、用于香煙定位的定位孔(22)以及連通定位孔(22)的第二通道(23);
開關機構(4),其設置在第一通道(21)與第二通道(23)之間,用于將第一通道(21)內的爆珠逐個輸送至第二通道(23)內;
頂推機構(5),其包括推塊(51)、頂桿(52),所述推塊(51)與殼體滑移配合,能沿定位孔(22)軸線方向往復滑移,所述頂桿(52)與推塊(51)連接,并與定位孔(22)相對應,能將定位孔(22)內的爆珠推送至香煙內;
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推機構(5)還包括聯動桿(53),所述聯動桿(53)與推塊(51)連接,并與開關機構(4)聯動連接,所述推塊(51)朝向定位孔(22)方向滑動時,聯動桿(53)能驅動開關機構動作并輸送一個爆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香煙爆珠植入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開關機構(4)包括
活動件(41),其設有只能儲存一個爆珠的第三通道(411),所述活動件(41)與殼體活動配合,其具有與第一通道(21)連通的第一位置以及與第二通道(23)連通的第二位置;
彈性復位件(42),其用于將活動件(41)保持在第一位置,
所述聯動桿(53)能推動活動件(41)動作并將其保持在第二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香煙爆珠植入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活動件(41)與殼體滑移配合,并與聯動桿(53)相垂直;
所述活動件(41)一端與聯動桿(53)端部構成斜面配合,另一端連接彈性復位件(42)。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香煙爆珠植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還形成有凹孔(24),所述凹孔(24)內形成有穿孔針(25)。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香煙爆珠植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孔(22)、凹孔(24)并列設置在殼體下方,所述第一儲存腔(31)位于凹孔(24)的上方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香煙爆珠植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外套(1)、內膽(2),所述內膽(2)設置在外套(1)內,所述第一儲存腔(31)設置在內膽(2)上,所述內膽(2)上還設有用于儲存干燥劑的第二儲存腔(26),所述第一儲存腔(31)與第二儲存腔(26)相導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香煙爆珠植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儲存腔(31)設置在內膽(2)前側,所述第二儲存腔(26)設置在內膽(2)后側;所述內膽(2)后側向內凹陷,與外套(1)內壁之間存在間隙,所述第一儲存腔(31)上形成有若干前后導通的通孔。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香煙爆珠植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外套(1)、內膽(2)、爆珠盒(3),所述爆珠盒(3)上形成有用于儲存爆珠的第一儲存腔(31);所述內膽(2)上形成有與爆珠盒(3)相適配的安裝槽(27),所述外套(1)側壁對應形成有開口槽(11),所述爆珠盒(3)與內膽(2)活動配合,所述爆珠盒(3)具有設置在安裝槽(27)內的第三位置以及露在外套(1)外的第四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香煙爆珠植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爆珠盒(3)與內膽(2)鉸接配合。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香煙爆珠植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槽(21)底面上至少形成有一個定位凸點(28),所述爆珠盒(3)底部形成有與定位凸點(28)相適配的卡槽(33);爆珠盒(3)處于第一位置時,定位凸點(24)與卡槽(33)對應卡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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