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支護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492517.7 | 申請日: | 2021-05-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2334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16 |
| 發明(設計)人: | 劉爽;劉德兵;吳紅兵;李魏來;段峰;薛曉紅;姜子麒;孫靜;郝龍飛;苗帥;劉生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二十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17/04 | 分類號: | E02D17/04;E02D19/18;E02D5/3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紀恒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87 | 代理人: | 楊培權 |
| 地址: | 710000 陜西***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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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支護 結構 | ||
1.一種支護結構,設于基坑和橋墩之間,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護結構包括:
加固結構,所述加固結構橫隔在基坑和橋墩之間,所述加固結構包括若干旋挖樁,若干所述旋挖樁沿基坑和橋墩之間間隙的長度方向依次間隔設置;和
第一止水帷幕,所述第一止水帷幕沿基坑的周向環繞設置,所述第一止水帷幕的一側邊橫隔在基坑和所述加固結構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固結構設有多層,多層所述加固結構沿橋墩至基坑的方向依次間隔設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相鄰兩層所述加固結構的所述旋挖樁錯位設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旋挖樁為圓柱樁,定義所述旋挖樁的樁徑為D,且滿足500mm≤D≤700mm。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定義相鄰的兩個所述旋挖樁之間的中心距為L,且滿足1100mm≤L≤1300mm。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定義所述旋挖樁的高度為H,所述基坑的深度為h,且滿足H-h≥2m。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止水帷幕包括多個素樁和多個葷樁,多個所述素樁和多個所述葷樁沿基坑的周向交錯排布,且相鄰的所述素樁和所述葷樁相互咬合。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護結構還包括第二止水帷幕,所述第二止水帷幕沿基坑的周向環繞設置,所述第二止水帷幕的一側邊橫隔在橋墩和所述加固結構之間。
9.如權利要求1至8任意一項中所述的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護結構還包括圍護結構,所述圍護結構設于所述第一止水帷幕的內側,并環繞基坑設置,所述圍護結構包括:
樁墻,所述樁墻沿基坑的周向環繞設置,所述樁墻設有兩層,兩所述樁墻相互套合且間隔設置;和
橫向支撐結構,所述橫向支撐結構設于兩所述樁墻之間,且分別與兩所述樁墻連接。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樁墻包括若干支護樁,若干所述支護樁沿基坑的周向依次排布,且相鄰的兩所述支護樁之間相互咬合,所述橫向支撐結構與相鄰兩所述支護樁的咬合位置連接;
且/或,所述橫向支撐結構包括若干橫梁,若干所述橫梁沿基坑的周向依次排布,所述橫梁沿兩所述樁墻的排布方向延伸設置,每一所述橫梁的兩端分別與兩所述樁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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