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供電控制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110490991.6 | 申請日: | 2021-05-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9363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1-20 |
| 發(fā)明(設計)人: | 王一帆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聯(lián)合網(wǎng)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訊郵電咨詢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7/34 | 分類號: | H02J7/34;H02J7/35;H02J7/00;H02J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 地址: | 10003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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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供電 控制 方法 裝置 設備 存儲 介質 | ||
本申請公開了一種供電控制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涉及電力設備領域,能夠避免基站設備的斷電時間過長。該供電控制方法包括:獲取發(fā)電裝置的輸出功率、蓄電池組的輸出電壓、第一負載設備的功率,以及第二負載設備的功率;在蓄電池組的輸出電壓小于或等于第一負載設備的下電電壓,且發(fā)電裝置的輸出功率大于負載設備的總功率的情況下,控制蓄電池組停止向第一負載設備供電,由發(fā)電裝置繼續(xù)向第一負載設備供電。相比于現(xiàn)有技術,本申請的方案在蓄電池組的電壓小于基站設備的下電電壓時,能夠由發(fā)電裝置繼續(xù)向第一負載設備(例如基站設備)供電,從而能夠避免第一負載設備的斷電時間過長。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電力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供電控制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目前,新能源發(fā)電技術(例如,光伏發(fā)電技術)在通信行業(yè)中得到了廣泛應用。
例如,在市電正常時,可以由市電為基站設備和傳輸設備供電。在市電斷電時,可以由蓄電池組和光伏發(fā)電設備為基站設備和傳輸設備供電。當蓄電池組的輸出電壓小于或等于基站設備的下電電壓時,為了確保傳輸設備的正常運行,控制基站設備下電(即蓄電池組和光伏發(fā)電設備停止向基站設備供電),并繼續(xù)向傳輸設備供電。
但是,在蓄電池組的輸出電壓小于基站設備的下電電壓的情況下,如果光伏發(fā)電設備具備為基站設備和傳輸設備供電的能力,而基站設備已經(jīng)下電,將造成基站設備的斷電時間過長。
發(fā)明內容
本申請?zhí)峁┝艘环N供電控制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能夠避免基站設備的斷電時間過長。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申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第一方面,本申請?zhí)峁┝艘环N供電控制方法,應用于供電系統(tǒng),該供電系統(tǒng)包括發(fā)電裝置、蓄電池組和負載設備,該發(fā)電裝置與該蓄電池組并聯(lián)連接,該發(fā)電裝置與該蓄電池組用于為該負載設備供電;該負載設備包括第一負載設備和第二負載設備,該第一負載設備的下電電壓與該第二負載設備下電電壓不同;上述方法包括:獲取上述發(fā)電裝置的輸出功率、上述蓄電池組的輸出電壓、上述第一負載設備的功率,以及上述第二負載設備的功率;在上述蓄電池組的輸出電壓小于或等于上述第一負載設備的下電電壓,且上述發(fā)電裝置的輸出功率大于上述負載設備的總功率的情況下,控制上述蓄電池組停止向上述第一負載設備供電,由上述發(fā)電裝置繼續(xù)向上述第一負載設備供電;其中,上述負載設備的總功率為上述第一負載設備的功率與上述第二負載設備的功率之和。
本申請的方案在蓄電池組的輸出電壓小于或等于第一負載設備的下電電壓時,并不是直接將第一負載設備下電,而是進一步判斷發(fā)電裝置能否滿足第一負載設備和第二負載設備的供電需求,在發(fā)電裝置的輸出功率能夠滿足第一負載設備和第二負載設備的供電需求,由發(fā)電裝置繼續(xù)向第一負載設備供電。相比于現(xiàn)有技術中在蓄電池組的電壓小于基站設備的下電電壓時停止向基站設備供電,本申請的方案在蓄電池組的電壓小于基站設備的下電電壓時,能夠由發(fā)電裝置繼續(xù)向第一負載設備(例如基站設備)供電,從而能夠避免第一負載設備的斷電時間過長。
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該方法還包括:在上述蓄電池組的輸出電壓小于或等于上述第一負載設備的下電電壓,且上述發(fā)電裝置的輸出功率小于或等于上述負載設備的總功率的情況下,控制上述發(fā)電裝置和上述蓄電池組停止向上述第一負載設備供電。
基于本方案,在蓄電池組的輸出電壓小于或等于第一負載設備的下電電壓時,并不是直接將第一負載設備下電,而是進一步判斷發(fā)電裝置能否滿足第一負載設備和第二負載設備的供電需求,在發(fā)電裝置不能滿足第一負載設備和第二負載設備的供電需求時,供電控制裝置控制第一負載設備下電,即發(fā)電裝置和蓄電池組停止向第一負載設備供電。相比于現(xiàn)有技術中在蓄電池組的電壓小于基站設備的下電電壓時停止向基站設備供電,本申請的方案在蓄電池組的電壓小于基站設備的下電電壓時,能夠由發(fā)電裝置繼續(xù)向第一負載設備供電,從而能夠避免第一負載設備的斷電時間過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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