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化學培養體系及其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489193.1 | 申請日: | 2021-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8079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21 |
| 發明(設計)人: | 魏君;蔡萌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睿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N5/079 | 分類號: | C12N5/079;C12N5/0797;C12N5/0793;C12N5/10 |
| 代理公司: | 武漢天領眾智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2300 | 代理人: | 楊建軍 |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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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化學 培養 體系 及其 應用 | ||
1.一種化學培養體系,其特征在于,包括基礎培養基和添加劑;所述添加劑包括小分子化合物,所述小分子化合物為:
哌啶醇氧化物和木犀草素;或,
哌啶醇氧化物、木犀草素中的至少一種以及D(+)-半乳糖、重組人轉鐵蛋白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哌啶醇氧化物的用量為10uM-200uM;
所述木犀草素的用量為5uM-150uM;
所述D(+)-半乳糖的用量為5-25ug/ml;
所述重組人轉鐵蛋白的用量為50-200ng/ml。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培養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小分子化合物為哌啶醇氧化物、木犀草素、D(+)-半乳糖、重組人轉鐵蛋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培養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哌啶醇氧化物的用量為10uM、20uM、50uM、100uM、150uM或200u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培養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木犀草素的用量為5uM、10uM、50uM、75uM、100uM或150u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培養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D(+)-半乳糖的用量為5.5ug/ml、7.5ug/ml、10 ug/ml、12.5 ug/ml、15 ug/ml、17.5 ug/ml、20 ug/ml、22.5ug/ml或25ug/ml。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培養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重組人轉鐵蛋白的用量為55ng/ml、75ng/ml、100ng/ml、125 ng/ml、150ng/ml、175 ng/ml或200ng/ml。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培養體系,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基礎培養基為DMEM培養基或DMEM-F12培養基,所述基礎培養基添加最低必須培養基非必需氨基酸。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培養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添加劑還包括生長因子和無機鹽。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化學培養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生長因子包括維生素、黃體酮、腐胺及胰島素;所述無機鹽包括氯化鈉、亞硒酸鈉。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化學培養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維生素包括1ug/ml維生素E,1.2uM維生素 B12,64mg/L維生素C;所述黃體酮為6.3ng/ml,所述腐胺為23ug/ml,所述胰島素為22ug/ml;所述氯化鈉為0.5g/L,所述亞硒酸鈉為13.6ug/L。
11.權利要求1-10任意一項所述化學培養體系在原代神經細胞培養和神經細胞系培養中的應用。
12.權利要求1-10任意一項所述化學培養體系在多能干細胞向神經干細胞誘導中的應用。
13.權利要求1-10任意一項所述化學培養體系在誘導干細胞神經定向分化及分化細胞培養中的應用。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包括星狀膠質細胞分化、DRG神經元分化培養或皮質神經元分化培養。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DRG神經元分化及培養過程加入細胞因子。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質神經元分化培養過程中加入化學小分子抑制劑。
17.權利要求1-10任意一項所述化學培養體系在類腦器官誘導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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