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改性聚酯纖維增強木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按以下步驟進行的:
一、纖維處理:
去除聚酯纖維表面油層,然后置于處理液中,在溫度為50℃~60℃的條件下,水浴1h~2h,然后清洗并干燥至含水率低于3%;得到處理后的聚酯纖維;
所述的處理液為質量百分數為3%~6%的氫氧化鈉溶液、濃度為0.1mol/L~0.2mol/L的乙二胺溶液或體積百分數為10%~20%的KH570的無水乙醇溶液;
二、木粉處理:
對木粉進行篩選,然后干燥至含水量低于1%,得到處理后的木粉;
三、擠出:
①、按質量份數稱取15份~20份處理后的木粉、68份~72份高密度聚乙烯、4份~8份處理后的聚酯纖維、4份~8份馬來酸酐接枝聚乙烯和0.8份~1.2份潤滑劑,且稱取的處理后的木粉、高密度聚乙烯、處理后的聚酯纖維、馬來酸酐接枝聚乙烯和潤滑劑總質量份數為100份;
②、將稱取的處理后的木粉、高密度聚乙烯、處理后的聚酯纖維、馬來酸酐接枝聚乙烯和潤滑劑加入到混合設備中預混,得到預混料;
③、將預混料用雙螺桿擠出機進行混煉造粒,得到母粒,然后將母粒進行注塑成型得到改性聚酯纖維增強木塑復合材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性聚酯纖維增強木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一中所述的聚酯纖維的長度為4mm~8mm,直徑為15μm~25μ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性聚酯纖維增強木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一中去除聚酯纖維表面油層具體是將聚酯纖維在去離子水中煮沸1h~3h,然后置于電熱恒溫干燥箱中,在溫度為100℃~105℃下烘干20h~26h。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性聚酯纖維增強木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一中所述的清洗并干燥具體是用去離子水洗凈,然后置于電熱恒溫干燥箱中,在溫度為100℃~105℃下烘干20h~26h。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性聚酯纖維增強木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二中所述的木粉為楊木粉。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性聚酯纖維增強木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二中所述的篩選具體為用40和80目的標準篩除去粒徑大于40目和小于80目的木纖維。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性聚酯纖維增強木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二中所述的干燥具體為置于電熱恒溫干燥箱中,在溫度為100℃~105℃下烘干6h~10h。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性聚酯纖維增強木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三①中所述的潤滑劑為聚乙烯蠟。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性聚酯纖維增強木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三②中所述的預混具體為在預混溫度為70℃~100℃及預混轉速為400r/min~1800r/min的條件下,高速混合5min~10min。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性聚酯纖維增強木塑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三③中將預混料用雙螺桿擠出機進行混煉造粒的具體設置參數:一區溫度為150℃,二區溫度為165℃,三區溫度為170℃,四區溫度為175℃,五區溫度為175℃,六區溫度為170℃,七區溫度為162℃,螺桿轉速為12r/min,喂料速度為5r/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