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人臉識別結果的差異化判斷方法和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484116.7 | 申請日: | 2021-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5214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9 |
| 發明(設計)人: | 李欣鴻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00 | 分類號: | G06K9/00;G06F16/583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王天堯;谷敬麗 |
| 地址: | 100818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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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識別 結果 異化 判斷 方法 裝置 | ||
1.一種人臉識別結果的差異化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過微信小程序前端,獲取人臉識別影像;
根據人臉識別影像,確定騰訊人臉比對結果和騰訊人臉比對分數;
根據微信小程序對人臉識別嚴格程度要求,設定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
根據騰訊人臉比對結果、騰訊人臉比對分數和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確定人臉識別比對結果傳遞至微信小程序前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微信小程序前端,獲取人臉識別影像,包括:
通過微信小程序前端調用手機攝像頭,錄制人臉識別影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人臉識別影像,確定騰訊人臉比對結果和騰訊人臉比對分數,包括:
將人臉識別影像發送至騰訊人臉識別組件;
通過騰訊人臉識別組件從人臉識別影像中截取照片,利用人臉識別技術與公安部數據庫中存儲的個人身份照片進行聯網核查對比,確定騰訊人臉比對結果和騰訊人臉比對分數。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微信小程序對人臉識別嚴格程度要求,設定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包括:
獲取微信小程序APP ID;
根據微信小程序對人臉識別嚴格程度要求,設定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并與微信小程序APP ID進行綁定,存入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數據庫。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騰訊人臉比對結果、騰訊人臉比對分數和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確定人臉識別比對結果傳遞至微信小程序前端,包括:
根據微信小程序APP ID,從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數據庫中獲取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
將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與騰訊人臉比對結果、騰訊人臉比對分數進行對比,確定人臉識別比對結果傳遞至微信小程序前端。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與騰訊人臉比對結果、騰訊人臉比對分數進行對比,確定人臉識別比對結果傳遞至微信小程序前端,包括:
判斷騰訊人臉比對結果;
當騰訊人臉比對結果為不通過時,將人臉識別比對不通過的結果傳遞至微信小程序前端;
當騰訊人臉比對結果為通過時,比較騰訊人臉比對分數與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
在騰訊人臉比對分數大于或等于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時,將將人臉識別比對通過的結果傳遞至微信小程序前端;
在騰訊人臉比對分數小于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時,將人臉識別比對不通過的結果傳遞至微信小程序前端。
7.一種人臉識別結果的差異化判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人臉識別影像獲取模塊,用于通過微信小程序前端,獲取人臉識別影像;
騰訊人臉比對模塊,用于根據人臉識別影像,確定騰訊人臉比對結果和騰訊人臉比對分數;
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設定模塊,用于根據微信小程序對人臉識別嚴格程度要求,設定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
人臉識別比對結果確定模塊,用于根據騰訊人臉比對結果、騰訊人臉比對分數和人臉識別比對通過分數閾值,確定人臉識別比對結果傳遞至微信小程序前端。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人臉識別影像獲取模塊,具體用于:
通過微信小程序前端調用手機攝像頭,錄制人臉識別影像。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騰訊人臉比對模塊,具體用于:
將人臉識別影像發送至騰訊人臉識別組件;
通過騰訊人臉識別組件從人臉識別影像中截取照片,利用人臉識別技術與公安部數據庫中存儲的個人身份照片進行聯網核查對比,確定騰訊人臉比對結果和騰訊人臉比對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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