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策略的擬態裁決系統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460501.8 | 申請日: | 2021-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1575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18 |
| 發明(設計)人: | 羅論涵;余新勝;解維;朱丹江;朱飛凡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東計算技術研究所(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H04L9/40 | 分類號: | H04L9/40;H04L67/1004;H04L67/1095;H04L67/566;H04L67/568;H04L67/63 |
| 代理公司: | 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 31334 | 代理人: | 祁春倪;郭國中 |
| 地址: | 201800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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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策略 擬態 裁決 系統 方法 | ||
1.一種基于策略的擬態裁決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輸入輸出代理、異構執行體、策略下發器、緩存器、監控器、裁決器以及負反饋管理器,其中:
所述輸入輸出代理,用于接收系統請求,分發給異構執行體,并返回系統請求響應,維護分發路由表;
所述異構執行體,用于執行系統請求,產生系統請求響應;
所述策略下發器,用于為裁決器設定參與比較的異構執行體參數,設置參與請求響應的異構執行體,為緩存器和裁決器設置連接數上限,為輸入輸出代理設置分發路由表;
所述緩存器,用于接收異構執行體連接,存儲為連接對象,并行的存儲來自其它請求的連接;
所述監控器,用于掃描緩存器連接對象,依據策略維護緩存器中連接對象到裁決器之間的連接,刪除已連接的對象;
所述裁決器,用于接收監控器發起的對象連接,對異構執行體響應一致性進行判決,通知輸入輸出代理響應系統請求,在大數判決失敗的情況下通知監控器依據策略發起剩余對象連接,通知負反饋管理器清洗異構執行體;
所述負反饋管理器,用于對異構執行體進行清洗恢復,通知策略下發器更改策略,通知監控器暫停或恢復服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策略的擬態裁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緩存器設定連接對象標識方式,區分產生連接對象的請求和異構體。
3.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的基于策略的擬態裁決系統的裁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參數設置步驟:策略下發器設置傳遞至裁決器參與比較的異構執行體數,設置緩存器存儲上限,設置裁決器連接數上限,設置輸入輸出代理分發路由表;
分發步驟:輸入輸出代理接收請求,將請求分發給異構體;
建立請求步驟:異構體執行請求,獲得響應后,向緩存器發起建立連接請求;
連接存儲步驟:緩存器將異構執行體連接存儲為連接對象;
建立連接步驟:監控器掃描緩存器對象,依據策略設置的參數,將產生于同一請求的連接對象與裁決器進行連接,若連接成功則將連接對象從緩存器中刪除,若連接不成功則嘗試重連,直到超出限定時間返回連接失敗;
比較判斷步驟:裁決器比較異構體請求執行結果,并反饋比對結果。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裁決方法,其特征在于,緩存器建立的連接數不超過策略設置的緩存器連接數上限。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裁決方法,其特征在于,監控器建立的連接數不超過策略設置的監控器連接數上限。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裁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較判斷步驟包括:當參與比較的異構執行體數N≠異構體數M時,則判斷裁決結果的一致性;當參與比較的異構執行體數N=異構體數M時,則判斷大數判決是否成功。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裁決方法,其特征在于,
若裁決結果為響應一致則將響應發送至輸入輸出代理,通知監控器掃描相同請求中未參與裁決的異構體連接對象并刪除;
若裁決結果不一致,則負反饋管理器通知監控器掃描相同請求中未參與裁決的異構體連接對象并連接至裁決器,監控器將該連接對象從緩存器中刪除,負反饋管理器通知策略下發器修改系統運行狀態、修改參與比較的異構執行體數,此時參與比較的異構執行體數N=異構體數M,策略下發器修改輸入輸出代理路由表,轉入大數判決判斷。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裁決方法,其特征在于,
若大數裁決成功,則裁決器將判定為正確的響應發送給輸入輸出代理,通知負反饋管理器執行響應不一致異構體的清洗恢復,負反饋管理器通知策略下發器修改輸入輸出代理分發的路由表;
若所有異構體響應均不一致,通知輸入輸出代理返回系統異常響應,通知負反饋管理器執行反饋;
緩存器將異構體清洗恢復期間未服務的請求存儲為連接對象,若超出緩存器存儲上限則返回服務錯誤,直到所有異構體清洗恢復完成,負反饋管理器通知監控器恢復服務,通知策略下發器執行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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