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運動場地基礎的材料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443700.8 | 申請日: | 2021-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8518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30 |
| 發明(設計)人: | 代奕;謝軍煒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萬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6/16 | 分類號: | C04B26/16;E01C13/02;E01C13/06;C04B111/2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一銳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369 | 代理人: | 楊昕昕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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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運動 場地 基礎 材料 | ||
1.一種用于運動場地基礎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計,包括:3~10份聚氨酯膠粘劑、80~98份級配碎石。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運動場地基礎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計,包括:5份聚氨酯膠粘劑、95份級配碎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運動場地基礎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級配碎石按重量份計,包括:60~80份碎石、15~30份陶粒、12~20份改性海泡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運動場地基礎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級配碎石按重量份計,包括:65份碎石、20份陶粒、15份改性海泡石。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運動場地基礎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陶粒的制備方法為:
S1、按重量份稱取20~30重量份蒙脫土、18~25重量份煤矸石粉、10~18重量份高鋁粉、2~5重量份硼砂、30~45重量份去離子水混合均勻,得到漿料;
S2、將漿料干燥,用造粒設備造粒成直徑為4~8mm的顆粒;
S3、將10~20重量份二氧化鈦、0.1~0.3重量份硅烷偶聯劑、0.2~0.5重量份三乙醇胺加入到30~50重量份去離子水,攪拌均勻,得到封孔劑;
S4、將S2的顆粒浸泡在封孔劑中,超聲處理,過濾,干燥,在1380~1420℃下燒結,冷卻,得到陶粒。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運動場地基礎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S4中超聲處理功率為400~800W,超聲處理時間為25~50min。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運動場地基礎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硅烷偶聯劑為硅烷偶聯劑KH570。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運動場地基礎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海泡石的制備方法為:
S11、將海泡石煅燒,得到煅燒海泡石;
S12、將12~20重量份煅燒海泡石加入到20~35重量份無水乙醇中,分散均勻,得到第一懸浮液;
S13、將1~3重量份空心玻璃微珠、0.8~2重量份二氧化鈦、0.8~2重量份粉煤灰用混料機混合均勻,得到混合料,將混合料加入到10~20重量份鹽酸溶液中,分散均勻,得到第二懸浮液;
S14、將第二懸浮液加入到第一懸浮液中,300~600W超聲處理30~45min,調節pH至6.2~6.8,過濾,干燥,得到改性海泡石。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運動場地基礎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煅燒溫度為400~700℃,煅燒時間為1~6h。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運動場地基礎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鹽酸溶液為2~5mol/L鹽酸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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