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適用于旱采監管的河道采砂管理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430255.1 | 申請日: | 2021-04-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5851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07 |
| 發明(設計)人: | 周銀軍;高瑜;郭超;姚仕明;余永康;王玉;劉真;李麗聰;李志晶;王安;雷雪蓮;單敏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江水利委員會長江科學院 |
| 主分類號: | G01N5/04 | 分類號: | G01N5/04;G01S19/42;G01C11/02;B64C39/02 |
| 代理公司: | 廈門原創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5101 | 代理人: | 黃巧香 |
| 地址: | 430010 湖北***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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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適用于 監管 河道 采砂 管理 系統 | ||
1.一種適用于可采區超采監管的河道采砂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監控設備,用于監控河道采砂現場;
無人機,用于采集采砂信息;
衛星定位單元,用于采砂工具定位;
稱重裝置,用于稱重;
所述監控設備、無人機、衛星定位單元、稱重裝置分別通過網絡和服務器相連,所述服務器和客戶機通過信號相連,所述客戶機上設有河道采砂管理程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可采區超采監管的河道采砂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設備包括攝像裝置和報警裝置,所述攝像裝置和報警裝置分別通過網絡和服務器相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可采區超采監管的河道采砂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絡的傳輸介質為雙絞線、同軸電纜、光纖和無線傳輸媒介中的任意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可采區超采監管的河道采砂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戶機為電腦或智能手持設備。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可采區超采監管的河道采砂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基于采砂區域構建有電子圍欄,所述服務器上預設有條件數據;
所述服務器接收到監控設備、無人機、衛星定位單元的數據信息后,所述服務器將數據信息和條件數據進行比對,并根據比對結果選擇是否將數據信息發送給客戶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可采區超采監管的河道采砂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河道采砂管理程序包括可視化界面、數據處理單元和即時交流單元。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可采區超采監管的河道采砂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采集到采砂信息,所述采砂信息服務器傳遞給客戶機,所述客戶機通過河道采砂管理程序進行ArcGIS計算分析得到采砂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適用于可采區超采監管的河道采砂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ArcGIS計算分析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數據準備,將傾斜攝影測量得到采砂信息,再通過采砂信息得到的DEM數據,所述DEM數據包括開挖前DEM數據和開挖后DEM數據;
或者,通過預設數據生成DEM數據;
S2,數據處理,檢查數據坐標系統的一致性,保證開挖前DEM數據、開挖后DEM數據具有相同的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所述坐標系統為高斯投影平面坐標系統;
S3,采砂量計算,依次通過3D Analyst工具、柵格表面、填挖方工具來計算采砂量,選擇輸入開挖前DEM數據和開挖后DEM數據,輸出柵格為最終提取出的開挖或回填范圍內的DEM數據存儲位置;
S4,根據最終提取出的開挖或回填范圍內的DEM數據,利用ArcGIS的統計功能統計采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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