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磷酸法活性炭含磷廢水循環利用的減排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424894.7 | 申請日: | 2021-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8502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30 |
| 發明(設計)人: | 魏安國;林銳軍;林興嬌;王欣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省芝星炭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04 | 分類號: | C02F9/04;C01B32/342;C01B32/354;C02F101/10 |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博深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14 | 代理人: | 董晗 |
| 地址: | 353100 ***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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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磷酸 活性炭 廢水 循環 利用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磷酸法活性炭含磷廢水循環利用的減排方法,屬于磷酸法制備活性炭技術領域,該減排方法收集洗滌磷酸法活性炭后的含炭高磷酸水,去除含炭高磷酸水中的活性炭,得到無炭高磷酸水,然后加入除磷劑,在攪拌條件下反應一定時間,過濾固態物,得到無炭低磷酸水;回收無炭低磷酸水,通入未進行過漂洗的磷酸法制備得到的活性炭中,進行第一次漂洗。本發明提供的減排方法,除磷過程中無需將磷酸處理到達標排放的標準,處理得到的低磷酸水不排放直接回用,用于后續新炭化活化得到的活性炭,對其進行新一輪的漂洗處理;使用該減排方法能夠減少除磷過程中耗費的時間和資金投入,漂洗過程中的水可循環使用,達到了綠色清潔生產的效果。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磷酸法制備活性炭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磷酸法活性炭含磷廢水循環利用的減排方法。
背景技術
磷酸法活性炭即指利用磷酸法制備得到的活性炭,制備過程中先使用一定濃度的磷酸溶液對活性炭原料進行浸泡,然后再進行高溫炭化活化,炭化活化后洗去活性炭中的磷酸,烘干后即得磷酸法活性炭。磷酸法活性炭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含磷廢水,這部分廢水中由于含有大量的磷酸,排放后容易引起周圍水體富營養化的問題,造成水質的惡化,因此不能直接排放,需要進行除磷處理后才能達標排放,目前的一級排放標準是0.5mg/L,二級排放標準是1mg/L。如申請號為201810657150.8的中國發明專利,公開了一種磷酸活化法活性炭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該方法將漂洗廢水進行膜蒸餾,得到淡水和濃水,濃水回用至活性炭生產工藝作為活化劑,淡水回用至活性炭生產工藝作為洗氣塔的噴淋水;將洗氣塔廢水在80~180℃、0~1MPa下進行濕式氧化,反應30~360min;采用CaO將濕式氧化出水的pH調節至7~10,絮凝、過濾,將濾液進行生化處理;采用吸附樹脂對生化出水進行吸附,經處理后的淡水中總磷濃度為2ppm。磷酸法制備活性炭產生的含磷廢水的濃度極高,每生產1噸活性炭會產生約5噸含磷廢水,可以看出現有技術中,即使對含磷廢水進行針對性的處理,仍很難達到排放標準。如此大量的含磷廢水要處理至0.5mg/L及以下,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用于購置廢水處理設備和除磷藥劑,同時還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無疑會大幅增加企業的成本投入。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夠對制備磷酸法活性炭產生的含磷廢水循環利用的減排方法。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磷酸法活性炭含磷廢水循環利用的減排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收集洗滌磷酸法活性炭后的含炭高磷酸水,去除含炭高磷酸水中的活性炭,得到無炭高磷酸水;
步驟2、在無炭高磷酸水中加入無炭高磷酸水總質量0.3-0.4%的除磷劑,在攪拌條件下反應1.8-2.2h,過濾固態物,得到無炭低磷酸水;
所述除磷劑包括氫氧化鈉、碳酸氫銨和氧化鈣;
步驟3、回收無炭低磷酸水,通入未進行過漂洗的磷酸法制備得到的活性炭中,進行第一次漂洗。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發明提供的磷酸法活性炭含磷廢水循環利用的減排方法,除磷過程中無需將磷酸處理到達標排放的標準,處理得到的低磷酸水不排放直接回用用于后續新炭化活化得到的活性炭,對其進行新一輪的漂洗處理;使用該減排方法能夠減少除磷過程中耗費的時間和資金投入,且使得漂洗過程中的水可循環使用,達到了綠色清潔生產的效果。
具體實施方式
為詳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內容、所實現目的及效果,以下結合實施方式予以說明。
本發明提供一種磷酸法活性炭含磷廢水循環利用的減排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收集洗滌磷酸法活性炭后的含炭高磷酸水,去除含炭高磷酸水中的活性炭,得到無炭高磷酸水;
步驟2、在無炭高磷酸水中加入無炭高磷酸水總質量0.3-0.4%的除磷劑,在攪拌條件下反應1.8-2.2h,過濾固態物,得到無炭低磷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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