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移動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409506.8 | 申請日: | 2018-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75776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29 |
| 發明(設計)人: | G·沙布岱;E·戈登堡;I·易迪德;G·巴查爾;N·科恩 | 申請(專利權)人: | 核心光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7/02 | 分類號: | G02B7/02;G02B13/00;G02B27/00;G03B15/03;G03B17/17;H04M1/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翼勝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18 | 代理人: | 翟羽 |
| 地址: | 以色列特***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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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 電子設備 | ||
1.?一種移動電子設備,包括:
a)?雙孔徑攝影機,包括折疊式攝影機以及直立式攝影機,其中所述折疊式攝影機具有第一光軸,其中所述直立式攝影機具有直立式攝影機光軸,其中,所述雙孔徑攝影機具有在所述第一光軸以及所述直立式攝影機光軸之間所測量的基線,并且所述雙孔徑攝影機具有沿所述基線的方向測量的長度LDC;以及
b)?凸起,具有沿所述基線的方向測量的長度LB,其中LB??LDC,其中,所述凸起圍繞包括所述折疊式攝影機以及所述直立式攝影機的區域,其中至少一個凸起尺寸由折疊式攝影機尺寸所定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電子設備,其中,LB在5-50mm的范圍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電子設備,其中,LB在5-50mm的范圍內,其中所述凸起具有在1-20mm的范圍內的寬度WB以及在0.05-3mm的范圍內的高度HB。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電子設備,其中,所述折疊式攝影機包括光徑折疊元件OPFE部分、具有高度HL的透鏡部分以及后焦距BFL部分,其中所述折疊式攝影機還包括被定位在所述BFL部分上且具有高度HFLASH?≤?HL的閃光元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電子設備,包括光徑折疊元件OPFE部分、具有高度HL的透鏡部分以及后焦距BFL部分,其中所述折疊式攝影機還包括部分地被定位在所述BFL部分上并且部分地被定位在更靠近所述BFL部分的透鏡子部分上并且具有高度HFLASH?≤?HL的閃光元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電子設備,包括光徑折疊元件OPFE部分、具有高度HL的透鏡部分以及后焦距BFL部分,其中所述折疊式攝影機還包括被定位在更靠近所述BFL部分的透鏡子部分上并且具有高度HFLASH?≤?HL的閃光元件。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移動電子設備,其中,LB在5-50mm的范圍內,其中所述凸起具有在1-20mm的范圍內的寬度WB及在0.05-3mm的范圍內的高度HB。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電子設備,其中,LB在5-50mm的范圍內,其中所述凸起具有在1-20mm的范圍內的寬度WB及在0.05-3mm的范圍內的高度HB。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電子設備,其中,LB在5-50mm的范圍內,其中所述凸起具有在1-20mm的范圍內的寬度WB及在0.05-3mm的范圍內的高度HB。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的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移動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移動電子設備是智能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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