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結構模塊化設計的臺燈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394735.7 | 申請日: | 2021-04-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2831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5 |
| 發明(設計)人: | 馮學軍;鄒東洪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蘇州歐普照明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6/00 | 分類號: | F21S6/00;F21V23/00;F21V23/04;F21V17/12;F21V23/06;F21V19/02 |
| 代理公司: | 深圳紫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570 | 代理人: | 遠明 |
| 地址: | 200120 上海市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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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結構 模塊化 設計 臺燈 | ||
1.一種結構模塊化設計的臺燈,所述臺燈包括電源底座、以及照明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底座包括第一嵌件,所述照明組件包括第二嵌件、發光單元以及支撐部,所述第一嵌件一端固定于所述電源底座內且內部電路相連接,所述支撐部包括一殼體,所述第二嵌件一端連接導線后設置于所述支撐部的一端并固定于所述殼體內,所述殼體緊固套接所述第一嵌件使得所述第一嵌件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嵌件的一端接觸以公母配合連接,所述支撐部的另一端與所述發光單元連接,在所述支撐部的所述殼體內,所述第二嵌件通過導線與所述發光單元電路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結構模塊化設計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嵌件、所述第二嵌件均有一外殼,且所述外殼具有至少一螺孔,所述支撐部的所述外殼設有兩個螺孔,通過螺釘與所述第一嵌件的所述外殼的所述螺孔以及所述第二嵌件的所述外殼的所述螺孔配合進行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結構模塊化設計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底座設置有觸控面板,所述觸控面板設置有功能按鍵,所述功能按鍵用于控制所述照明組件的開關和亮度調節。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結構模塊化設計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嵌件的所述外殼內還包括第一導電柱,以及包裹所述第一導電柱其柱體的第一絕緣座,所述第一導電柱的第一端露出,且所述第一導電柱的第一端與所述電源底座內部電路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結構模塊化設計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電柱其與電源底座連接的第一端設置電路連接部,用于與所述電源底座內部電路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結構模塊化設計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嵌件的所述外殼內還包括第二導電柱,以及包裹所述第二導電柱其柱體的第二絕緣座,所述第二導電柱的第一端露出,用于與所述發光單元電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結構模塊化設計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電柱、所述第二導電柱均設置有環繞其柱體的凹槽。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結構模塊化設計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電柱/所述第二導電柱的第二端伸出第一絕緣座/所述第二絕緣座,所述第二導電柱/第一導電柱的第二端陷入所述第二絕緣座/第一絕緣座內,其上方形成空腔用于適配所述第一導電柱/第二導電柱的第二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結構模塊化設計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電柱/第二導電柱包括導電針腳、導電彈簧及導電座,其中所述導電針腳設置于所述導電座中,所述導電彈簧設置于所述導電針腳與所述導電座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結構模塊化設計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組件還包括連接部,所述連接部與所述支撐部以及所述發光單元通過萬向轉動件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結構模塊化設計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嵌件的所述外殼具有一卡槽與所述電源底座適配。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結構模塊化設計的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底座與所述第一嵌件之間具有空隙用以容納所述支撐部的所述殼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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