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可觸控電子設備及其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110383991.6 | 申請日: | 2021-04-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0309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fā)明(設計)人: | 王嘉華;楊先鋒;蘇鏡昌;黃文;成浩;吳建君;畢鑫 | 申請(專利權)人: | 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J1/42 | 分類號: | G01J1/42;G01J1/04;G06F3/04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志霖恒遠知識產(chǎn)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35 | 代理人: | 郭棟梁 |
| 地址: | 100015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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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觸控 電子設備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可觸控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體,所述主體上設置有至少一個亮度檢測腔,各所述亮度檢測腔的至少部分腔壁為水致透光率變化腔壁,所述水致透光率變化腔壁包括透明層和水致透光率變化層;
所述水致透光率變化層設置于所述透明層朝向所述亮度檢測腔內(nèi)的一側,所述亮度檢測腔的腔壁上設置有通孔;或,
所述水致透光率變化層設置于所述透明層背離所述亮度檢測腔內(nèi)的一側;
感光元件,設置于各所述亮度檢測腔內(nèi)。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觸控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亮度檢測腔包括設置于所述主體上的凹槽,所述凹槽的開口處覆蓋有遮擋件,所述遮擋件作為所述水致透光率變化腔壁。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觸控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致透光率變化腔壁為水致透明腔壁。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觸控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致透光率變化層為水致透明油墨層。
5.根據(jù)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可觸控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的背面和/或側面設置有多個所述亮度檢測腔,各所述亮度檢測腔內(nèi)均設置所述感光元件。
6.根據(jù)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可觸控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的背面和/或側面設置有四個所述亮度檢測腔,四個所述亮度檢測腔在所述主體的周向上均勻排布,且各所述亮度檢測腔靠近所述主體的背面邊緣位置。
7.根據(jù)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可觸控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觸控單元;
控制單元,用于根據(jù)所述感光元件的檢測量,對所述觸控單元進行休眠與否的控制。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觸控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根據(jù)所述感光元件的檢測量,對所述觸控單元進行休眠與否的控制,具體為:
若所述感光元件的檢測量表征的亮度值滿足休眠條件,則控制所述觸控單元進行休眠;否則控制所述觸控單元處于激活狀態(tài)。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觸控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體上設置有多個所述亮度檢測腔的狀態(tài)下,所述控制單元,用于判斷多個所述亮度檢測腔中各所述感光元件的檢測量表征的亮度值是否有一個以上滿足所述休眠條件,若是,則控制所述觸控單元進行休眠;若否,則控制所述觸控單元處于激活狀態(tài)。
10.一種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可觸控電子設備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獲取各所述亮度檢測腔內(nèi)的亮度值;
判斷所述亮度值是否滿足休眠條件,若是,則控制所述可觸控電子設備的觸控單元進行休眠;若否,則控制所述可觸控電子設備的觸控單元處于激活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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