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源系統及電動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342008.6 | 申請日: | 2021-03-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45989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01 |
| 發明(設計)人: | 加藤善久;小熊宏和;鈴木健太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L58/12 | 分類號: | B60L58/12;B60L58/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國;吳啟超 |
| 地址: | 日本東***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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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源 系統 電動 車輛 | ||
1.一種電源系統,其特征在于,具備:
第一電力電路,其連接有第一蓄電裝置及電負載;
第二電力電路,其連接有第二蓄電裝置,所述第二蓄電裝置相較于前述第一蓄電裝置,其輸出密度較高且能量密度較低;
第一剩余量參數獲取手段,其獲取根據前述第一蓄電裝置的剩余量而增減的第一剩余量參數;
第一輸出上限獲取手段,其獲取作為前述第一蓄電裝置的輸出上限的第一輸出上限;
電壓轉換器,其在前述第一電力電路與前述第二電力電路之間轉換電壓;及,
控制裝置,其操作前述電壓轉換器,以控制前述第一電力電路與前述第二電力電路之間的電力的流動;
并且,前述控制裝置,在前述第一剩余量參數不足剩余量閾值且前述第一輸出上限大于輸出閾值時,相較于前述第一剩余量參數大于前述剩余量閾值的情形,限制前述第二蓄電裝置的放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源系統,其中,前述控制裝置,在前述第一剩余量參數不足前述剩余量閾值且前述第一輸出上限不足前述輸出閾值時,相較于前述第一剩余量參數不足前述剩余量閾值且前述第一輸出上限大于前述輸出閾值的情形,容許前述第二蓄電裝置的放電。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源系統,其中,前述控制裝置,在前述第一剩余量參數不足前述剩余量閾值且前述第一輸出上限不足前述輸出閾值時,將前述輸出閾值與前述第一輸出上限的差,作為在前述電壓轉換器自前述第二電力電路側通向前述第一電力電路側的電力的上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源系統,其中,進一步具備第二剩余量參數獲取手段,其獲取根據前述第二蓄電裝置的剩余量而增減的第二剩余量參數;
前述控制裝置,在前述第一剩余量參數不足前述剩余量閾值,前述第一輸出上限大于前述輸出閾值,且前述第二剩余量參數不足目標剩余量時,利用前述第一電力電路中的電力對前述第二蓄電裝置充電。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源系統,其中,進一步具備第二剩余量參數獲取手段,其獲取根據前述第二蓄電裝置的剩余量而增減的第二剩余量參數;
前述控制裝置,在前述第一剩余量參數不足前述剩余量閾值,前述第一輸出上限大于前述輸出閾值,且前述第二剩余量參數不足目標剩余量時,利用前述第一電力電路中的電力對前述第二蓄電裝置充電。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源系統,其中,進一步具備第二剩余量參數獲取手段,其獲取根據前述第二蓄電裝置的剩余量而增減的第二剩余量參數;
前述控制裝置,在前述第一剩余量參數不足前述剩余量閾值,前述第一輸出上限大于前述輸出閾值,且前述第二剩余量參數不足目標剩余量時,利用前述第一電力電路中的電力對前述第二蓄電裝置充電。
7.一種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搭載有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源系統,
并且,前述電負載具備:
驅動馬達,其與驅動輪機械性地連結;及,
電力轉換器,其在前述第一電力電路與前述驅動馬達之間轉換電力。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進一步具備駕駛員能夠目視確認的信息顯示裝置,
前述控制裝置,在前述第一剩余量參數不足前述剩余量閾值時,將關于前述電源系統的狀態的警告信息顯示于前述信息顯示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前述警告信息,包含向前述驅動馬達的輸出電力被限制的狀態的主旨的信息、及關于對前述第一蓄電裝置的充電需求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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