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煤氣化廢水預處理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336604.3 | 申請日: | 2021-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8726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09 |
| 發明(設計)人: | 王鵬杰;羅麗珍;許世森;任永強;李小宇;陶繼業;劉剛;劉沅;陳智;樊強;張歡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華能集團清潔能源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華能集團技術創新中心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10 | 分類號: | C02F9/10 |
| 代理公司: | 西安通大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61200 | 代理人: | 張海平 |
| 地址: | 102209 北京市昌平區北七***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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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煤氣化 廢水 預處理 系統 | ||
1.一種煤氣化廢水預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黑水輸入管道、中壓閃蒸罐(1)、第一換熱器(11)、除氧器(5)、真空閃蒸罐(2)、排空管道、第一氣水分離器(3)及第二氣水分離器(4);
黑水輸入管道與中壓閃蒸罐(1)的入口相連通,中壓閃蒸罐(1)的頂部出口經第一換熱器(11)的放熱側、第一氣水分離器(3)、除氧器(5)及第一換熱器(11)的吸熱側后與外界的洗滌塔相連通;
中壓閃蒸罐(1)的底部出口與真空閃蒸罐(2)的入口相連通,真空閃蒸罐(2)的頂部出口經第二換熱器(12)與第二氣水分離器(4)的入口相連通,第二氣水分離器(4)的氣體出口與排空管道相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氣化廢水預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三氣水分離器(9)、澄清槽(6)及濾液槽(10);
真空閃蒸罐(2)的底部出口與澄清槽(6)的入口相連通,第二氣水分離器(4)的出水口與澄清槽(6)的入口相連通,澄清槽(6)的頂部出口經溢流槽(7)后分為兩路,其中一路與除氧器(5)的入口相連通,另一路與濾液槽(10)的入口相連通,澄清槽(6)的底部出口經真空帶式過濾機(8)與第三氣水分離器(9)的入口相連通,第三氣水分離器(9)的出水口與濾液槽(10)的入口相連通,濾液槽(10)的底部出口與澄清槽(6)的入口相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煤氣化廢水預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除氧器(5)與第一換熱器(11)的吸熱側之間設置有第一離心泵(13)。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煤氣化廢水預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真空閃蒸罐(2)的底部出口經第二離心泵(14)與澄清槽(6)的入口相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煤氣化廢水預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第二氣水分離器(4)的氣體出口經第一真空泵(18)與排空管道相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煤氣化廢水預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澄清槽(6)的頂部出口經溢流槽(7)及第三離心泵(15)后分為兩路。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煤氣化廢水預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澄清槽(6)的底部出口經第四離心泵(16)、真空帶式過濾機(8)及第二真空泵(19)與第三氣水分離器(9)的入口相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煤氣化廢水預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濾液槽(10)的底部出口還連接有外排管道。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煤氣化廢水預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五離心泵(17),濾液槽(10)的底部出口經第五離心泵(17)與澄清槽(6)的入口相連通。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煤氣化廢水預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第二氣水分離器(4)的出水口經第六離心泵(20)與澄清槽(6)的入口相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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