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能耗的智能語音產品隱私侵犯檢測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332794.1 | 申請日: | 2021-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28451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20 |
| 發明(設計)人: | 孔睿迅;孫杰英;張明珠;黃偉彬;吳鳳萍;許蘊盈;莊偉瑋 | 申請(專利權)人: | 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廣東中創智家科學研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10L25/78 | 分類號: | G10L25/78;G10L25/51;G06F21/62 |
| 代理公司: | 廣州知友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104 | 代理人: | 宣國華;何秋林 |
| 地址: | 510663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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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能耗 智能 語音 產品 隱私 侵犯 檢測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基于能耗的智能語音產品隱私侵犯檢測方法,包括如下步驟:1)獲取待檢測智能語音產品在各個工作狀態下的能耗圖譜;2)分析待檢測智能語音產品各功能語音錄音及語音上傳的需求,定義其侵犯隱私的工作狀態;3)將步驟2)的工作狀態與步驟1)的能耗圖譜進行匹配,獲取侵犯隱私工作狀態對應的能耗圖譜;4)按照步驟2)定義設定待檢測智能語音產品的狀態,檢測其在預設時間內的能耗圖譜,當出現步驟3)侵犯隱私工作狀態對應的能耗圖譜時,下文稱為侵權圖譜,則認為待檢測智能語音產品存在侵犯隱私的行為。本發明方法填補了智能語音產品隱私侵犯檢測方面的空白。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智能語音產品隱私侵犯檢測方法。
背景技術
本發明所指的智能語音產品,是具有語音錄音功能且能夠聯網使用的硬件產品。智能語音產品能夠解放雙手,帶來舒適便捷,而與此同時,消費者對于智能語音產品“偷錄音”、“偷上傳”等侵犯隱私的行為的擔心也日益增加。
對于隱私保護,國際上有GDRP、CCPA,國內有GB/T 35273-2020這些標準進行約束。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是在歐盟法律中對所有歐盟個人關于數據保護和隱私的規范,涉及了歐洲境外的個人數據出口,主要目標為取回個人對于個人數據的控制,以及為了國際商務而簡化在歐盟內的統一規范。CCPA(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是于2018年6月通過的加利福尼亞州法律,能夠使加州居民能夠更好地控制他們的個人信息。GB/T35273-2020《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范》,對個人信息的全生命周期各階段提出了明確要求,與GDPR不同的是,GDPR更多的從主客體角度進行闡述,而個人信息安全規范更多是按照操作過程闡述。
從立法層面來看,于2017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加強網絡安全管理而制訂的一部法律,具有部分個人信息保護的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草案),個人信息數據在其中的部分條款中有安全方案的保護。2020年10月21日,中國最高立法機構發布《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向公眾征詢意見,這是第一個針對個人信息的專門的法律,這標志著中國向完善和深化個人信息保護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GDRP、CCPA、GB/T 35273這些國家地區的個人隱私保護相關法規大部分遵循著ISO/IEC 29100這一隱私保護框架標準,還有一些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的延伸如ISO27017、ISO27018等。這些基本都是從明確告知、授權使用、數據脫敏、數據轉讓等方面進行的展開,而對于聲音,其數據本身的聲紋即具備個人生物識別的特征,而很多智能語音產品為了保障功能的可用性,則是必須收集聲音,所以授權和許可并不能消除用戶對于自己隱私侵犯的擔心,同時這些標準并沒有具體的檢測是否有侵犯隱私的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草案)針對的都是對數據的保護,個人信息僅是其中很小的部分,針對個人隱私的《個人信息保護法》都還在草案階段,目前還沒有開始施行。而且其中的條款主要在于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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