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載紫外線燈系統及其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332485.4 | 申請日: | 2021-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8223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09 |
| 發明(設計)人: | 劉啟賢;姚迪;陳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L2/10 | 分類號: | A61L2/10;A61L2/24 |
| 代理公司: | 重慶華科專利事務所 50123 | 代理人: | 譚小琴 |
| 地址: | 400023 ***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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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載 紫外線 系統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車載紫外線燈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大數據中心模塊,用于獲取車輛使用信息、車輛位置和環境數據,并根據車輛使用信息、車輛位置和環境數據判斷是否發出推送開啟消毒殺菌功能提示;
手機APP,用于接收大數據中心模塊發送的推送開啟消毒殺菌功能提示,向車輛端發送指令,以及接收車輛端的反饋信息;
高清攝像頭,其安裝在車內,用于檢測車內是否有活物;
蓄電池傳感器,用于檢測蓄電池SOC值;
車載娛樂終端,用于向大數據中心模塊發送車輛使用信息、位置信息,接收手機APP的指令,以及反饋車輛端的信息,并在接收到手機APP發送的開啟紫外線燈消毒殺菌功能指令和攝像頭未檢測到活物時發送開啟紫外燈請求;
車身控制系統,用于接收車載娛樂終端發出的開啟紫外燈請求,在接收到開啟紫外燈請求后根據車輛的門鎖狀態、蓄電池SOC值、電源擋位以及車輛的防盜狀態判斷是否開啟紫外線燈,以及在紫外線燈點亮后根據車輛的門鎖狀態、蓄電池SOC值、電源擋位以及車輛的防盜狀態判斷是否熄滅紫外線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紫外線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的門鎖狀態包括車輛左前門、車輛右前門、車輛左后門、車輛右后門以及行李箱門的狀態。
3.一種車載紫外線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載紫外線燈系統,其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大數據中心模塊獲取車輛使用信息、車輛位置和環境數據,并根據車輛使用信息、車輛位置和環境數據判斷是否滿足推送條件,若滿足,則發出推送開啟消毒殺菌功能提示,并進入步驟2,若不滿足,則本次結束;
步驟2、響應于車載娛樂終端接收到手機APP發送的開啟紫外線燈消毒殺菌功能指令時,車載娛樂系統激活車內攝像頭判斷車內是否存在活物,如無活物,則滿足開啟條件,發送開啟紫外線燈請求,若有活物,則不發送開啟紫外線燈請求;
步驟3、響應于車身控制系統接收到車載娛樂系統發送的開啟紫外線燈請求后,判斷整車狀態是否滿足第一預設條件,如果不滿足,則反饋響應給車載娛樂終端,車載娛樂終端反饋給手機APP進行提示;如果滿足,車身控制系統控制紫外線燈點亮;
步驟4、在紫外線燈點亮期間,如果車身控制系統收到手機APP發送的關閉紫外線燈指令,或點亮時間達到預設時間,或者整車狀態滿足第二預設條件時,則控制紫外線燈熄滅,并反饋信號給車載娛樂終端,車載娛樂終端反饋給手機APP進行提示。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載紫外線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若車輛距上一次使用超過三天,且車輛外界環境溫度小于等于26℃,且車輛外界天氣為陰天或雨天,則表示滿足推送條件,否則不滿足推送條件。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車載紫外線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所述第一預設條件是指以下條件均滿足:
指電源擋位為OFF擋;
五門狀態均為關閉;
車輛防盜狀態為設防;
蓄電池SOC值≥5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載紫外線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預設條件是指電源為非OFF擋,或五門中的任意門從關閉為打開,或防盜狀態為非設防,或蓄電池SOC值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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