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超聲骨刀和機器人輔助超聲骨動力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326923.6 | 申請日: | 2021-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1468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8 |
| 發明(設計)人: | 曹群;戰松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水木天蓬醫療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17/32 | 分類號: | A61B17/32;A61B34/30;A61B17/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漢坤律師事務所 11602 | 代理人: | 王其文;張濤 |
| 地址: | 100086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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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超聲 機器人 輔助 動力 系統 | ||
1.一種用于開孔的超聲骨刀,所述超聲骨刀包括超聲變幅桿和設置在所述超聲變幅桿的兩端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第一端部用于連接超聲換能器,所述第二端部包括切割部,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端部具有第一端部外徑,所述第二端部具有第二端部外徑,所述第二端部外徑大于所述第一端部外徑;
所述超聲變幅桿包括至少一個直徑擴展段,所述直徑擴展段包括沿著所述超聲變幅桿的縱向軸線設置在所述第一端部的一側上的第一區段和沿著所述縱向軸線設置在所述第二端部的一側上的第二區段;
其中,所述第一區段具有第一外徑,所述第二區段具有第二外徑,所述第二外徑大于所述第一外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骨刀,其特征在于,所述直徑擴展段為中空的,所述第一區段具有第一壁厚,所述第二區段具有第二壁厚,所述第二壁厚小于所述第一壁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超聲骨刀,其特征在于,所述直徑擴展段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區段和所述第二區段之間的用于傳遞超聲振動的共用接觸平面段;
其中,所述共用接觸平面段的壁厚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壁厚;并且/或者
所述共用接觸平面段的壁厚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壁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超聲骨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共用接觸平面段的壁厚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壁厚和所述第二壁厚的和。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超聲骨刀,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區段具有第一內表面,所述第二區段具有第二外表面;
其中,所述共用接觸平面段的內表面與所述第一內表面連續,并且/或者
其中,所述共用接觸平面段的外表面與所述第二外表面連續。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超聲骨刀,其特征在于,所述直徑擴展段的中空部限定流體通道,用于將流體從所述第一端部經由所述流體通道引導到所述第二端部。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超聲骨刀,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變幅桿至少包括相鄰設置的第一直徑擴展段和第二直徑擴展段,
所述第一直徑擴展段沿著所述超聲變幅桿的縱向軸線設置在所述第一端部的一側上,所述第二直徑擴展段沿著所述縱向軸線設置在所述第二端部的一側上;
所述第一直徑擴展段的第二區段連接到所述第二直徑擴展段的第一區段;
其中,所述第一直徑擴展段的第二區段的第二外徑小于所述第二直徑擴展段的第一區段的第一外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超聲骨刀,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直徑擴展段的第一區段的第一壁厚大于所述第二直徑擴展段的第一區段的第一壁厚;并且/或者
所述第一直徑擴展段的第二區段的第二壁厚大于所述第二直徑擴展段的第二區段的第二壁厚;并且/或者
所述第一直徑擴展段的第二區段的第二壁厚小于所述第二直徑擴展段的第一區段的第一壁厚。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超聲骨刀,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區段還具有第二內表面,
其中,所述第一直徑擴展段的第二區段的第二內表面與所述第二直徑擴展段的第一區段的第一內表面連續。
10.一種機器人輔助超聲骨動力系統,包括超聲骨動力系統和機器人輔助手術系統,所述超聲骨動力系統固定到所述機器人輔助手術系統的末端執行器,以通過所述機器人輔助手術系統控制所述超聲骨動力系統的運動,
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骨動力系統包括:
用于將電能轉換為機械能的超聲換能器;和
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超聲骨刀,所述超聲骨刀的第一端部連接到所述超聲換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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