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駕培計時學費的支付監管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316900.7 | 申請日: | 2021-03-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51646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19 |
| 發明(設計)人: | 潘建根;黃乙元;管金儒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維爾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08 | 分類號: | G06Q20/08;G06Q20/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0052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計時 學費 支付 監管 方法 系統 | ||
本發明公開一種駕培計時學費的支付監管方法及系統,包括以下步驟:S1,用戶在支付監管平臺進行交易操作;S2,支付監管平臺創建交易訂單;S3,支付監管平臺攜交易信息及銀行系統授予的訪問憑證,跳轉銀行系統;S4,用戶在銀行系統中確認支付金額及支付方式,銀行系統通過確認的支付方式扣除支付金額;S5,完成后,攜交易結果信息及支付監管平臺授權的訪問憑證實時通知并跳轉支付監管平臺;S6,支付監管平臺獲取交易結果信息實時變更訂單狀態,并向用戶返回交易結果。本發明中用戶的賬戶管理和資金流傳必須經過平臺,通過訪問憑證,以及數據的管理和流轉,確保交易信息的實施性和一致性,從而避免單邊賬、學費漏扣、學費重復扣除等問題。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駕駛員培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駕培計時學費的支付監管方法及系統。
背景技術
為了提升駕校、教練服務質量,在駕培改革的過程中各地監管部門引入“先培后付”的模式,同時為了保證培訓的學習質量,各地引入教練車計時終端實時采集培訓學時由計時平臺來完成對學時的相關分析統計后從學費中扣除相關學時費用,但是目前學員和駕校主要通過線下傳統銀行簽約繳費的模式,各線下銀行系統標準不統一,計時平臺無法進行有效的賬戶管理、學費管理,產生了諸如單邊賬、學費漏扣、學費重復扣除等多種問題。
發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一種駕培計時學費的支付監管方法及系統,旨在解決現有技術中無法進行有效的賬戶管理、學費管理等問題。
一方面,本發明公開一種駕培計時學費的支付監管方法,包括支付監管平臺,所述支付監管平臺通過互聯網與一個或以上的銀行系統連接,所述銀行系統下設有所述支付監管平臺的平臺監管專戶以及在所述平臺監管專戶下用戶的虛擬子賬戶,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用戶在所述支付監管平臺進行交易操作;
S2,所述支付監管平臺創建交易訂單;
S3,所述支付監管平臺攜交易信息及所述銀行系統授予的訪問憑證,跳轉所述銀行系統;
S4,用戶在所述銀行系統中確認支付金額及支付方式,所述銀行系統通過確認的支付方式扣除支付金額;
S5,完成后,攜交易結果信息及所述支付監管平臺授權的訪問憑證實時通知并跳轉所述支付監管平臺;
S6,所述支付監管平臺獲取交易結果信息實時變更訂單狀態,并向用戶返回交易結果。
另一方面,本發明公開一種駕培計時學費的支付監管系統,包括前端設備和支付監管平臺,所述前端設備通過互聯網與支付監管平臺連接;所述支付監管平臺通過互聯網與一個或以上的銀行系統連接;所述銀行系統包括監管專戶和若干虛擬子賬戶,所述若干虛擬子賬戶設于所述監管專戶下;所述支付監管平臺包括賬戶管理模塊、支付管理模塊、流程對賬模塊、學費計算模塊;所述前端設備包括一個或以上的駕培計時終端;所述賬戶管理模塊,用于學員、教練或駕校在所述支付監管平臺開通賬戶,成功開通賬戶后在所述一個或以上的銀行系統中進行選擇,在被選擇的所述銀行系統的所述監管賬戶生成對應的所述虛擬子賬戶,所述虛擬子賬戶與銀行卡綁定;所述學費計算模塊,用于根據所述駕培計時終端上報的計時數據和學時費用計算規則實時在線計算每次培訓費用,并將培訓費用反饋給所述支付管理模塊;所述流程對賬模塊,用于對所述支付監管平臺的每個賬戶的學費流轉進行監控以及用于與所述銀行系統的流水對賬;所述駕培計時學費的支付監管系統,使用以上所述的駕培計時學費的支付監管方法進行支付監管。
本發明公開的駕培計時學費的支付監管方法及系統,采取支付監管平臺進行監管的運作模式,用戶的賬戶管理和資金流傳必須經過平臺,通過訪問憑證,以及數據的管理和流轉,確保交易信息的實施性和一致性,從而避免銀行、學員或駕校以及平臺之間的單邊賬、學費漏扣、學費重復扣除等多種問題。
附圖說明
附圖1 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駕培計時學費的支付監管方法的流程圖;
附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駕培計時學費的支付監管方法示意圖;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浙江維爾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浙江維爾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0316900.7/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