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針對2019-nCoV的重組蛋白疫苗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110307409.8 | 申請日: | 2021-03-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46182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10-27 |
| 發(fā)明(設計)人: | 呂哲;姚志東;王治偉;高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科興中維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K19/00 | 分類號: | C07K19/00;C12N15/62;C12N15/85;C12N5/10;A61K39/215;A61P31/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睿陽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758 | 代理人: | 郭奧博;張穎 |
| 地址: | 100085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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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針對 2019 ncov 重組 蛋白 疫苗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融合蛋白,其特征在于,包含(1)2019-nCoV的S蛋白的受體結合結構域和(2)IgG的Fc片段。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融合蛋白,其特征在于,具有SEQ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與其相似度為90%以上的氨基酸序列。
3.編碼權利要求1或2所述融合蛋白的基因序列。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因序列,其特征在于,是經過密碼子優(yōu)化后的DNA序列。
5.包含權利要求3或4所述基因序列的真核細胞表達載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真核細胞表達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真核細胞表達載體為用于人的表達載體。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真核細胞表達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真核細胞表達載體為pCHO1.0載體或pCAGGS載體。
8.表達權利要求1或2所述融合蛋白的細胞,所述細胞中外源轉入了權利要求5~7任意一項所述真核細胞表達載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細胞,其特征在于,所述細胞為CHO細胞或293F細胞。
10.針對2019-nCoV的重組蛋白疫苗,其包含權利要求1或2所述融合蛋白。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重組蛋白疫苗,其特征在于,所述重組蛋白疫苗中抗原有效成分的含量為10~100μg/劑。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重組蛋白疫苗,其特征在于,所述疫苗中還含有免疫佐劑,優(yōu)選為氫氧化鋁佐劑。
13.根據權利要求10~12任意一項所述的重組蛋白疫苗,其特征在于,所述疫苗為液體疫苗。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重組蛋白疫苗,其特征在于,所述疫苗為肌肉內液體注射劑、靜脈內液體注射劑、鼻腔內液體注射劑、皮內液體注射劑或皮下液體注射劑。
15.針對2019-nCoV的重組蛋白疫苗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將權利要求5~7任意一項所述真核細胞表達載體轉入細胞中表達,取上清液純化,得疫苗原液。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細胞為CHO細胞或293F細胞。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純化包括:將所述上清液進行超濾濃縮后,進行分子篩和陰離子交換兩步層析,所得層析液經濾膜過濾。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將所述疫苗原液配制成疫苗;優(yōu)選地,將所述疫苗原液按照10~100μg/劑的用量配制成疫苗。
19.權利要求1或2所述融合蛋白、權利要求3或4所述基因序列、權利要求5~7任意一項所述真核細胞表達載體、權利要求8或9所述細胞、權利要求10~14任意一項所述重組蛋白疫苗或權利要求15~18任意一項所述方法制備而成的重組蛋白疫苗在制備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感染引起的疾病的藥物中的應用。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疾病為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感染引起的肺炎,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腸道疾病,心臟衰竭,腎衰竭或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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