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吸音隔音復合結構及空調壓縮機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302470.3 | 申請日: | 2021-03-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5679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08 |
| 發明(設計)人: | 梁雅詩;王九飆;秦遠;秦邦保;馮樂斐;羅云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綠色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3/24 | 分類號: | F24F13/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宏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吳大建;齊記 |
| 地址: | 519000 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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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吸音 隔音 復合 結構 空調 壓縮機 | ||
1.一種吸音隔音復合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層疊設置且順序相連的頂層結構、中層結構及底層結構,所述頂層結構和底層結構皆由具有柔性的吸音材料制成,所述中層結構由具有柔性的隔音材料制成,且在其內部設有多個封閉式容氣腔,在所述中層結構靠近所述頂層結構的頂面上開設有多個開放式空氣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音隔音復合結構,其特征在于,各個所述封閉式容氣腔的體積、形狀和在所述中層結構的厚度方向的位置完全相同,且在垂直經過各個所述封閉式容氣腔的所述中層結構的截面中,多個所述封閉式容氣腔按照陣列形式排布。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音隔音復合結構,其特征在于,各個所述開放式空氣腔的體積、形狀和在所述中層結構的厚度方向的位置完全相同,但所述開放式空氣腔在所述中層結構的厚度方向的位置卻高于所述封閉式容氣腔,各個所述開放式空氣腔在所述中層結構的底面上的正投影分別落入各個所述封閉式容氣腔在所述中層結構的底面上的正投影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音隔音復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閉式容氣腔和開放式空氣腔皆為圓柱形、棱柱形、圓臺形或棱臺形。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吸音隔音復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層結構由彼此堆疊且相互粘接的第一隔音材料層和第二隔音材料層組成,其中所述第一隔音材料層的底面與所述底層結構粘接,所述第二隔音材料層的頂面與頂層結構粘接,所述封閉式容氣腔由所述第一隔音材料層和第二隔音材料共同限定而成,所述開放式空氣腔由所述第二隔音材料層單獨限定而成。
6.根據權利要求1到5中任一項所述的吸音隔音復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層結構為由PVC軟膠材料制成,其厚度為2~4mm,密度為1.75~2.2g/cm3,所述封閉式容氣腔的橫截面面積為4~25cm2,深度為所述中層結構的厚度的1/8~3/8倍,各個所述封閉式容氣腔的橫截面積之和為所述中層結構的底面的面積的40%~60%,所述開放式空氣腔的形狀、體積及數量與封閉式容氣腔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1到5中任一項所述的吸音隔音復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層結構由聚酯纖維吸音棉制成,其厚度為4~12mm,克重為150~1300g/m2,孔隙率為60%~90%。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吸音隔音復合結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層結構上設有鋸齒結構,所述鋸齒結構的齒槽的深度為所述底層結構的厚度1/2~2/3倍,橫截面面積為6~50mm2,各個所述齒槽的橫截面積之和為所述底層結構的底面的面積的40%~60%。
9.根據權利要求1到5中任一項所述的吸音隔音復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層結構由PET和PP雙組分吸音棉制成,其厚度為4~8mm,克重為280~600g/m2,孔隙率為50%~80%,在所述PET和PP雙組分吸音棉中,PET和PP的含量以質量計均不低于30%。
10.一種空調壓縮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壓縮機及包覆在所述壓縮機外的降噪結構,所述降噪結構為根據權利要求1到9中任一項所述的吸音隔音復合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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