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結果通知方法及裝置、存儲介質及電子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298456.0 | 申請日: | 2021-03-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9159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8 |
| 發明(設計)人: | 楊軍庫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爾科技有限公司;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C9/00 | 分類號: | G07C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王曉婷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結果 通知 方法 裝置 存儲 介質 電子 | ||
1.一種結果通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目標對象位于智能門鎖的檢測區域的情況下,獲取所述目標對象對所述智能門鎖的開鎖結果,其中,所述開鎖結果用于指示所述智能門鎖是否已打開;
獲取對所述目標對象的人臉識別結果;
將所述開鎖結果和所述人臉識別結果發送至與所述智能門鎖綁定的服務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獲取所述目標對象對所述智能門鎖的開鎖結果,至少包括以下之一:
獲取所述目標對象在所述智能門鎖上輸入指紋后的開鎖結果;
獲取所述目標對象在所述智能門鎖上輸入密碼后的開鎖結果;
獲取所述目標對象的服務器與所述智能門鎖進行近場通信后的開鎖結果;
獲取所述目標對象的服務器與所述智能門鎖進行藍牙通信后的開鎖結果。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獲取對所述目標對象的人臉識別結果,至少包括以下之一:
獲取所述智能門鎖的人臉識別功能對所述目標對象的人臉識別結果;
獲取圖像采集裝置對所述目標對象的人臉識別結果,其中,所述目標對象位于所述圖像采集裝置的采集區域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開鎖結果和所述人臉識別結果發送至與所述智能門鎖綁定的服務器,包括:
在所述開鎖結果指示所述智能門鎖已被打開的情況下,將用于指示所述智能門鎖已被打開的開鎖結果和所述人臉識別結果發送至與所述智能門鎖綁定的服務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開鎖結果和所述人臉識別結果發送至與所述智能門鎖綁定的服務器,包括:
在通過所述智能門鎖在所述目標區域內獲取到人臉識別結果的情況下,將開鎖結果和所述人臉識別結果發送至與所述智能門鎖綁定的服務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開鎖結果和所述人臉識別結果發送至與所述智能門鎖綁定的服務器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開鎖結果指示所述智能門鎖已被打開,且所述人臉識別結果指示所述打開所述智能門鎖的當前目標對象為陌生人的情況下,指示所述智能門鎖發出告警音。
7.一種結果通知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獲取裝置,用于在目標對象位于智能門鎖的檢測區域的情況下,獲取所述目標對象對所述智能門鎖的開鎖結果,其中,所述開鎖結果用于指示所述智能門鎖是否已打開;
第二獲取裝置,用于獲取對所述目標對象的人臉識別結果;
發送裝置,用于將所述開鎖結果和所述人臉識別結果發送至與所述智能門鎖綁定的服務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獲取裝置還用于:
獲取所述目標對象在所述智能門鎖上輸入指紋后的開鎖結果;
獲取所述目標對象在所述智能門鎖上輸入密碼后的開鎖結果;
獲取所述目標對象的服務器與所述智能門鎖進行近場通信后的開鎖結果;
獲取所述目標對象的服務器與所述智能門鎖進行藍牙通信后的開鎖結果。
9.一種計算機可讀的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可讀的存儲介質包括存儲的程序,其中,所述程序運行時執行上述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中所述的方法。
10.一種電子裝置,包括存儲器和處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儲器中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處理器被設置為通過所述計算機程序執行所述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中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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