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鋰離子電池廢極片安全回收的方法及其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295469.2 | 申請日: | 2021-03-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3103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0-18 |
| 發明(設計)人: | 謝英豪;余海軍;李長東;劉述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汽車循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10/54 | 分類號: | H01M10/54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左恒峰 |
| 地址: | 5281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鋰離子電池 廢極片 安全 回收 方法 及其 應用 | ||
本發明屬于電池回收的技術領域,公開了一種鋰離子電池廢極片安全回收的方法及其應用。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將廢舊正極片破碎,過篩,得到正極粉A和破碎鋁渣;將破碎鋁渣和酸液混合,邊攪拌邊超聲,再進行濕法篩分,得到鋁渣和電池粉;將得到的鋁渣先用水洗滌,再用抑爆劑沖洗,離心,得到抑爆鋁渣,再進行打包壓縮,得到鋁渣塊;將鋁渣塊兩端分別連接直流電極的正極板和負極板,施加電流熔融鋁渣,冷卻后,得到安全型鋁渣塊。本發明通過飽和氫氧化鈣溶液水洗,使殘酸與飽和氫氧化鈣溶液反應,中和鋁渣生產過程殘余的酸,避免鋁渣與殘酸反應,避免釋放氫氣和產熱,保證儲存過程的安全。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電池回收的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鋰離子電池廢極片安全回收的方法及其應用。
背景技術
在鋰離子電池生產制造過程中,在極片生產環節,會產生一定量的廢極片。在鋰離子電池大規模生產制造的情況下,會產生大量的廢極片。廢極片中含有大量鎳、鈷、錳、鋰等金屬元素,如果不進行回收處理,則會對環境造成污染。
傳統的廢極片回收處理是將極片破碎后,分選出鋁渣和電池粉,鋁渣會采用酸洗滌,二次分選金屬鋁。由于鋁渣洗滌后會殘余有酸和水分,分選出來的鋁渣會與殘余的酸和水反應,釋放出氫氣并發熱,鋁渣存放時具有燃燒和爆炸風險。同時,分選得到的電池粉殘余有金屬鋁,在下一步的酸浸環節,殘余的金屬鋁會與酸反應釋放氫氣,使酸浸環節具有燃燒、爆炸的風險,傳統生產工藝局限性明顯。
發明內容
本發明旨在至少解決上述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明提出一種鋰離子電池廢極片安全回收的方法及其應用,該方法通過飽和氫氧化鈣溶液水洗,使殘酸與飽和氫氧化鈣溶液反應,中和鋁渣生產過程殘余的酸,避免鋁渣與殘酸反應,釋放氫氣和產熱,保證儲存過程的安全。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鋰離子電池廢極片安全回收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廢舊正極片破碎,過篩,得到正極粉A和破碎鋁渣;
(2)將所述破碎鋁渣和酸液混合,邊攪拌邊超聲,再進行濕法篩分,得到鋁渣和電池粉;
(3)在步驟(2)得到的鋁渣先用水洗滌,再用抑爆劑沖洗,離心,得到抑爆鋁渣,再進行打包壓縮,得到鋁渣塊;
(4)將所述鋁渣塊兩端分別連接直流電極的正極板和負極板,施加電流熔融鋁渣,冷卻后,得到安全型鋁渣塊;步驟(3)中,所述抑爆劑為飽和氫氧化鈣溶液。
優選地,步驟(2)中,還包括對電池粉進行過濾,取濾渣,洗滌,即得正極粉B;仔將正極粉A和正極粉B混合,再加入溶解鋁的溶液浸泡,攪拌,過濾,取濾渣,洗滌,即得正極粉。
更優選地,所述溶解鋁的溶液為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或氫氧化鈣溶液中的至少一種。
傳統的不除殘鋁的工藝,殘余的金屬鋁與電池粉直接進入酸浸環節,實際生產中為了使電池粉具有較好的溶解效果,酸浸環節是采用高濃度強酸,以及加熱的條件下進行浸出,而此時殘余金屬鋁會與浸出液(高濃度強酸)快速反應,會使得浸出罐中快速聚集大量的氫氣,而達到爆炸濃度,使浸出罐具有爆炸的安全風險。
溶鋁液是把電池粉中殘余的金屬鋁溶解出來,避免電池粉在浸出環節釋放氫氣,避免起火或者爆炸。雖然,本發明加堿溶鋁相對于常規的浸出工序溶鋁都會釋放氫氣,但是,本發明加堿溶鋁,可以通過降低溶鋁液的濃度、反應溫度等條件控制鋁緩慢溶解,進而使氫氣緩慢釋放,使氫氣有足夠的逸散時間和逸散空間,不至于使氫氣達到爆炸濃度,實現工藝的本質安全。
更優選地,所述溶解鋁的溶液的體積濃度為0.003-2mol/L。
更優選地,所述溶解鋁的溶液的溫度為15-45℃。
優選地,步驟(1)中,所述過篩中的篩網孔徑為0.1-0.5mm。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汽車循環有限公司,未經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汽車循環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0295469.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