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用于糧倉的電動布線裝置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110280344.2 | 申請日: | 2021-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2405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8 |
| 發(fā)明(設計)人: | 石崢映;穆昊;曹玉龍;朱明;陸海東;田曉波;黃濤;吳國強;王列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派光智慧感知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K11/32 | 分類號: | G01K11/32;G01K13/10;G01H9/00;G01D21/02 |
| 代理公司: | 南京中盟科創(chuàng)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79 | 代理人: | 江冬萍 |
| 地址: | 210000 江蘇省南京***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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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糧倉 電動 布線 裝置 | ||
1.一種用于糧倉的電動布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驅動部分、光纖承載部分、聯動機構,
所述驅動部分包括桿部和電動掘進模塊,所述電動掘進模塊連接于所述桿部的一端,其包括殼體、電機、動力傳遞機構、掘進機構,所述電機通過動力傳遞機構帶動掘進機構運動,繼而帶動所述電動掘進模塊向著糧倉的倉堆內部向下運動;
所述光纖承載部分內部容納有待布設于倉堆內的光纖;
所述聯動機構連接所述驅動部分和所述光纖承載部分;
在所述電動掘進模塊向著倉堆內部向下運動時,所述驅動部分通過所述聯動機構帶動所述光纖承載部分向著倉堆內部運動,在所述電動掘進模塊向著相反方向向上運動時,所述聯動機構自動脫離所述光纖承載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糧倉的電動布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聯動機構包括聯動桿和卡槽,所述聯動桿的一端與所述電動掘進模塊連接,另一端設置與所述卡槽配合的卡鉤,所述卡槽為弧形,且形成于所述光纖承載部分上,所述卡槽從所述光纖承載部分的一側向著另一側的方向且向下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糧倉的電動布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傳遞機構包括第一傳動齒輪、第二傳動齒輪、第三傳動齒輪,所述第一傳動齒輪與所述電機的電機軸連接,所述第二傳動齒輪和第三傳動齒輪并排布置,且相互嚙合,所述第一傳動齒輪與所述二傳動齒輪或第三傳動齒輪嚙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糧倉的電動布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掘進機構包括一對履帶組件,所述一對履帶組件關于所述驅動部分的縱向中心線對稱設置,并且呈倒八字布置,使得所述殼體具有上寬下窄的形狀,所述一對履帶組件的履帶外側分別突出于所述殼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糧倉的電動布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履帶組件具有相同的構造,均包括履帶、上帶輪、下帶輪,所述履帶與所述上帶輪、下帶輪嚙合,所述第二傳動齒輪和第三傳動齒輪分別與所述一對履帶組件的上帶輪連接,帶動上帶輪旋轉。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糧倉的電動布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履帶組件的履帶旋轉方向相反,且所述上帶輪的直徑大于所述下帶輪。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糧倉的電動布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掘進模塊還包括摩擦傳動機構,所述摩擦傳動機構包括相互配合的摩擦主動輪和摩擦從動輪,所述摩擦主動輪與所述一對履帶組件其中之一的上帶輪固定連接,所述摩擦從動輪與所述聯動桿固定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糧倉的電動布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傳遞機構和所述摩擦傳動機構分別設置在所述掘進機構的兩側,并且,所述第二傳動齒輪、與第二傳動齒輪連接的上帶輪以及摩擦主動輪共軸。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糧倉的電動布線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電動掘進模塊向著倉堆內部向下運動時,所述卡鉤位于所述卡槽內,所述摩擦從動輪處于打滑狀態(tài),在所述電動掘進模塊向著相反方向向上運動時,所述卡鉤脫離卡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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