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電子證據存證和驗證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271390.6 | 申請日: | 2021-03-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2914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22 |
| 發明(設計)人: | 楊無鬼;馬恒;李發健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廣電仲達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4 | 分類號: | G06Q40/04;G06F16/22;G06F16/2458;H04L67/1097;H04L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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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區塊 電子 證據 驗證 方法 裝置 | ||
本發明涉及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電子證據存證和驗證方法及裝置,通過接收待驗證的電子證據和所述待驗證的電子證據所在的默克爾樹數據,在區塊鏈存證平臺查詢是否存儲有所述待驗證的電子證據對應的根哈希值,存儲有根哈希值時,根據待驗證的電子證據計算哈希值,并將計算的哈希值與待驗證的電子證據的哈希值進行比對,在計算的所述哈希值與待驗證的電子證據的哈希值一致時,反饋所述待驗證的電子證據未發生篡改的信息。本發明的區塊鏈僅僅存儲了多個電子證據的根哈希值,減輕了區塊鏈的存儲及上鏈壓力。在驗證電子證據是否被篡改時,只需要傳要驗證的電子證據以及默克爾樹數據,減少了驗證過程中的數據傳輸,同時避免泄露真實的交易數據。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子證據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電子證據存證和驗證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在互聯網化的大趨勢下,越來越多的交易在網絡上進行,隨之產生的是更多的電子交易數據,特別是金融行業,有大量的業務是在線上進行的。當交易發生爭議需要走司法渠道解決時,為保證電子數據的真實沒有被篡改,就需要把線上交易的電子數據作為證據進行存證和驗證。
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防篡改的特征,可以用來進行證據存證和驗證。金融機構可以將交易的電子證據的哈希值提交到區塊鏈存證平臺上,交易發生爭議時,金融機構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司法系統可以通過區塊鏈存證平臺來驗證金融機構提交的電子證據是否被篡改。目前將電子證據存證和驗證到區塊鏈主要有兩種方法。
第一種方法:每產生一條電子證據,就把該電子證據的哈希值上鏈。這種證據存證和驗證方式的優點是每個電子證據單獨上鏈,當驗證電子證據是否被篡改時,可以提交單個電子證據到區塊鏈存證平臺來校驗。
第二種方法:對產生的電子證據文件批量壓縮成zip包,再把該zip包的哈希值上鏈。
然而,由于第一種方法上鏈的電子證據數據是巨量的,對區塊鏈造成很大壓力,同時也泄露了交易數據。而第二種方法驗證單個電子證據是否篡改時會比較復雜,比如要驗證A、B、C三個電子證據是否被篡改,如果這三個電子證據文件剛好在三個不同的壓縮包里,那么驗證時就得把這三個壓縮包提交到區塊鏈存證平臺進行驗證,整個驗證過程會造成比較大的數據傳輸。
發明內容
基于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電子證據存證和驗證方法及裝置,其具有減輕數據上鏈的壓力和驗證電子證據有效性時減少數據的傳輸的優點。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是提供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電子證據存證和驗證方法,包括:
接收待驗證的電子證據和所述待驗證的電子證據所在的默克爾樹數據;其中,所述默克爾樹數據包括待驗證的電子證據的哈希值以及根哈希值;
在區塊鏈存證平臺查詢是否存儲有所述待驗證的電子證據對應的根哈希值;其中,區塊鏈存證平臺存儲有業務系統傳送的根哈希值;所述根哈希值為業務系統根據N個電子證據生成的默克爾樹數據中的根節點值;
在區塊鏈存證平臺內存儲有所述待驗證的電子證據對應的根哈希值時,根據待驗證的電子證據計算哈希值,并將計算的哈希值與待驗證的電子證據的哈希值進行比對;
在計算的所述哈希值與待驗證的電子證據的哈希值一致時,反饋所述待驗證的電子證據未發生篡改的信息。
進一步地,所述在區塊鏈存證平臺查詢是否存儲有所述待驗證的電子證據對應的根哈希值之前,還包括:根據接收的所述默克爾樹數據中的葉節點數據,獲得新的默克爾樹數據;將接收的所述默克爾樹數據與計算獲得的新的默克爾樹數據進行逐一比對;在接收的所述默克爾樹數據與計算獲得的新的默克爾樹數據一致時,在區塊鏈存證平臺查詢是否存儲有所述待驗證的電子證據對應的根哈希值。將接收的所述默克爾樹數據與計算獲得的新的默克爾樹數據進行逐一比對,保證所述區塊鏈存證平臺與所述業務系統之間的所述默克爾樹數據傳送過程是無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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