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從鋰二次電池回收正極活性材料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259516.8 | 申請日: | 2018-0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4082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東勛;李大珍;柳志勛;韓璣范;金東暉;鄭王謨;李尚昱;盧恩帥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LG化學 |
| 主分類號: | H01M10/54 | 分類號: | H01M10/54;H01M4/505;H01M4/525;H01M10/052;H01M10/42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王海川;陳海濤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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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二次 電池 回收 正極 活性 材料 方法 | ||
1.一種從鋰二次電池回收正極活性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正極分離成集電器和正極部;
2)通過對分離的正極部進行焙燒來除去有機物質;
3)對焙燒的制得物進行洗滌并除去殘留的氟(F);以及
4)向洗滌的制得物添加含鋰材料并焙燒以重新形成鋰過渡金屬氧化物,
其中步驟3)的所述洗滌通過使用純水實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鋰二次電池回收正極活性材料的方法,其中步驟2)的所述焙燒在300℃~1200℃的溫度下實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鋰二次電池回收正極活性材料的方法,其中步驟2)的所述焙燒實施20分鐘~600分鐘。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鋰二次電池回收正極活性材料的方法,還包括:在步驟2)的所述焙燒之前對分離的正極部進行粉碎。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鋰二次電池回收正極活性材料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機物質包含含氟(F)材料。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鋰二次電池回收正極活性材料的方法,其中步驟3)的所述洗滌在0℃~100℃的溫度下實施。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鋰二次電池回收正極活性材料的方法,其中步驟3)的所述洗滌實施1分鐘~600分鐘。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鋰二次電池回收正極活性材料的方法,其中步驟3)的所述洗滌通過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制得物使用50~100,000重量份的洗滌溶液來實施。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鋰二次電池回收正極活性材料的方法,其中在步驟4)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制得物,添加1~40重量份的含鋰原料。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鋰二次電池回收正極活性材料的方法,其中步驟4)的所述焙燒在500℃~1200℃的溫度下實施。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鋰二次電池回收正極活性材料的方法,其中所述鋰過渡金屬氧化物由下式1表示:
[式1]LiaNixMnyCozMwO2+δ
(在式1中,M包括選自如下元素中的一種或多種:Fe、Na、Mg、Ca、Ti、V、Cr、Cu、Zn、Ge、Sr、Ag、Ba、Zr、Nb、Mo、Al、Ga和B,且
0.9a≤2.0,0≤x≤0.95,0≤y≤0.8,0≤z≤1.0,0w≤0.1,-0.02≤δ≤0.02,x+y+z≤1)。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鋰二次電池回收正極活性材料的方法,其中回收的正極活性材料具有小于1重量%的氟(F)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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