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柵格翼、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控制方法及應用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110257817.7 | 申請日: | 2021-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0276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fā)明(設計)人: | 劉華坪;盛閩華;周奇;王中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中科技大學 |
| 主分類號: | F42B15/36 | 分類號: | F42B15/36;F42B15/01;F42B10/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智普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01 | 代理人: | 藍曉玉 |
| 地址: | 430074 ***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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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柵格 新型 火箭 級間段 結構 控制 方法 應用 | ||
1.一種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的分離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所述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的分離控制方法,包括:
上一級火箭和下一級火箭分離前控制:柵格翼/柵格舵折疊到下一級火箭周向面上,與其余級間結構一同連接上一級火箭和下一級火箭;
上一級火箭和下一級火箭分離時控制:柵格翼/柵格舵以及其余級間結構與下一級火箭的連接解除,柵格翼/柵格舵沿徑向展開;
上一級火箭和下一級火箭分離后控制:柵格翼/柵格舵完全展開狀態(tài)并保持鎖定,控制下一級火箭下落軌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的分離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一級火箭和下一級火箭分離前,所述柵格翼或柵格舵處于收起狀態(tài),單獨或者與其余級間承載結構一起傳遞載荷給上一級火箭。
3.如權利要求1所述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的分離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柵格翼或柵格舵在上一級火箭與下一級火箭分離前全部或者部分取代上一級火箭和下一級火箭間的蒙皮加強筋、桁架等類型的連接結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的分離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一級火箭和下一級火箭分離時,下一級火箭采取冷分離或者熱分離方式,于上一級火箭分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的分離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上一級火箭和下一級火箭分離時,所述連接解除方式為:機械解鎖或火工品。
6.如權利要求1所述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的分離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上一級火箭和下一級火箭分離后柵格翼或柵格舵展開狀態(tài),如90°或者展開角度可以根據控制要求由舵機等機構進行調節(jié)。
7.如權利要求1所述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的分離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上一級火箭和下一級火箭分離后,所述柵格翼或柵格舵底部配有控制舵機,控制柵格翼或柵格舵能三自由度轉動,控制下一級火箭下落軌跡。
8.一種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包括上一級火箭、下一級火箭,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還設置有:
至少一個柵格翼或柵格舵;
所述柵格翼或柵格舵沿周向均勻折疊安裝在下一級火箭上;
所述柵格翼或柵格舵以固連可破壞或非固連可分離的方式連接上一級火箭;
所述柵格翼或柵格舵在上一級火箭與下一級火箭分離前處于收起狀態(tài),單獨或者與其余級間承載結構一起傳遞載荷給上一級火箭;
所述柵格翼或柵格舵在上一級火箭與下一級火箭分離前全部或者部分取代上一級火箭和下一級火箭間的蒙皮加強筋或者其他形式連接結構。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柵格翼或采用柵格舵采用鈦合金或鋁合金材料制造;所述柵格翼或柵格舵外形弧度與下一級火箭相同或者根據控制需求進行單獨氣動外形與結構設計。
10.一種空中飛行器和水上航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中飛行器和水上航行裝置實施如權利要求1~7任意一項所述新型火箭級間段結構的分離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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