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泡沫超構表面的水下三明治隔聲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246632.6 | 申請日: | 2021-03-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0269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29 |
| 發明(設計)人: | 周杰;隋丹;肖和業;袁天月;潘寶瑞;宋翔;孫文豪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北工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B63B3/68 | 分類號: | B63B3/68;B63G8/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 11337 | 代理人: | 席小東 |
| 地址: | 710072 ***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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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泡沫 表面 水下 三明治 結構 | ||
1.一種基于泡沫超構表面的水下三明治隔聲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聲源側表面隔聲層(1)、聲源側減振層(2)、隔聲側表面隔聲層(3)、隔聲側減振層(4)和泡沫超構表面層(5);
所述聲源側表面隔聲層(1)和所述隔聲側表面隔聲層(3)相對設置;在所述聲源側表面隔聲層(1)的內側設置所述聲源側減振層(2);在所述隔聲側表面隔聲層(3)的內側設置所述隔聲側減振層(4);所述泡沫超構表面層(5)夾于所述聲源側減振層(2)和所述隔聲側減振層(4)之間;
所述泡沫超構表面層(5)包括多個泡沫塊單元;各個所述泡沫塊單元按設定規則周期排列;
其中,每個所述泡沫塊單元包括n個橫向或縱向排列的泡沫塊模塊;每個所述泡沫塊模塊包括泡沫塊本體(5.1)、支撐框架和/或插板(5.5);當安裝所述插板(5.5)時,所述插板(5.5)與所述支撐框架的設定高度一體成型;所述泡沫塊本體(5.1)設置于所述支撐框架的內部,并使所述插板(5.5)插入到所述泡沫塊本體(5.1)對位高度位置開設的槽內;
對于所述泡沫塊單元包括的n個泡沫塊模塊,設計各個泡沫塊模塊的插板(5.5)設置高度、插板(5.5)的長度以及是否安裝插板(5.5),進而調節各個泡沫塊模塊的表面相位,實現對聲波相位0~π范圍的調控;
其中,對于所述泡沫塊單元包括的n個泡沫塊模塊,均為長度為d/4,寬度為d/4,高度為h的矩形泡沫塊;泡沫塊單元的單元長度為d;
當n等于4時,按設置順序,依次表示為第1泡沫塊模塊、第2泡沫塊模塊、第3泡沫塊模塊和第4泡沫塊模塊;
其中:
第1泡沫塊模塊,其插板(5.5)的長度為0.9d/4,寬度為d/4,設置高度為0.3h;
第2泡沫塊模塊,不設置插板(5.5);
第3泡沫塊模塊,其插板(5.5)的長度為0.6d/4,寬度為d/4,設置高度為h;
第4泡沫塊模塊,其插板(5.5)的長度為0.9d/4,寬度為d/4,設置高度為h。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泡沫超構表面的水下三明治隔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框架包括左側隔板(5.2)、右側隔板(5.3)和基底(5.4);所述基底(5.4)的左側與所述左側隔板(5.2)一體成型;所述基底(5.4)的右側與所述右側隔板(5.3)一體成型;所述插板(5.5)水平設置于所述基底(5.4)的上方,并位于所述左側隔板(5.2)和所述右側隔板(5.3)之間;所述插板(5.5)的一側與所述右側隔板(5.3)在設定高度一體成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泡沫超構表面的水下三明治隔聲結構,其特征在于,以n個泡沫塊模塊為周期,橫向排列各個泡沫塊單元,和/或,以n個泡沫塊模塊為周期,縱向排列各個泡沫塊單元。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泡沫超構表面的水下三明治隔聲結構,其特征在于,n為4或8。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泡沫超構表面的水下三明治隔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塊本體(5.1)的泡沫材料為金屬纖維泡沫。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泡沫超構表面的水下三明治隔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塊本體(5.1)為硅油填充多孔泡沫孔隙的硅油飽和泡沫。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泡沫超構表面的水下三明治隔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框架和所述插板(5.5)采用同一種剛性材料。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泡沫超構表面的水下三明治隔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聲源側表面隔聲層(1)和所述隔聲側表面隔聲層(3)采用玻璃鋼;
所述聲源側減振層(2)和所述隔聲側減振層(4)采用橡膠材料。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泡沫超構表面的水下三明治隔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聲源側表面隔聲層(1)和所述隔聲側表面隔聲層(3)的厚度為1~50mm;所述聲源側減振層(2)和所述隔聲側減振層(4)的厚度為1~50mm;所述泡沫超構表面層(5)的厚度為10~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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