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標準化的無人機電動力控制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242236.6 | 申請日: | 2021-03-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9645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2 |
| 發明(設計)人: | 周軍;熊攀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緯多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B19/042 | 分類號: | G05B19/042;G05D1/10;G08C17/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0000 江蘇省南京市南京***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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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標準化 無人 機電 動力 控制系統 | ||
1.一種標準化的無人機電動力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供電電源,用于通過供電控制模塊控制向無人機操控模塊進行實時動力輸出;
電量檢測模塊,用于檢測供電電源的實時電量數據;
操控指令輸入模塊,用于向無人機操控模塊輸入實時操控指令;
無人機操控模塊,用于根據操控指令對無人機進行操控;
數據存儲模塊,用于存儲供電電源的各個不同梯度電量數據、操控指令輸入模塊的各個不同標準操控指令、以及每一個梯度電量數據分別與各個不同標準操控指令對應的標準動力輸出;
供電控制模塊,將與實時電量數據和實時操控指令均對應的標準動力輸出作為供電電源的實時動力輸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標準化的無人機電動力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量檢測模塊、操控指令輸入模塊、數據存儲模塊、供電控制模塊采用與供電電源不同的電源供電。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標準化的無人機電動力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電電源采用充電電池。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標準化的無人機電動力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量檢測模塊采用電壓傳感器、電流傳感器、電量傳感器、功率傳感器中的一種或多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標準化的無人機電動力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操控指令輸入模塊包括無線信號發射模塊和無線信號接收模塊;
所述無線信號發射模塊與所述無線信號接收模塊無線連接;
所述無線信號接收模塊與所述無人機操控模塊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標準化的無人機電動力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信號發射模塊為手持遙控器或智能手機。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標準化的無人機電動力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信號接收模塊采用4G通信、5G通信、藍牙通信或WIFI通信。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標準化的無人機電動力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量檢測模塊中配置有電量數據格式判斷單元、電量數據標準格式存儲單元、電量數據格式識別單元;
所述電量數據格式識別單元用于識別所述實時電量數據的實時格式;
所述電量數據標準格式存儲單元用于存儲電量數據預設的標準格式;
所述電量數據格式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實時格式和所述標準格式是否匹配,若判斷結果是不匹配,則舍棄當前實時電量數據,若判斷結果是匹配,則將當前實時電量數據錄入到所述電量檢測模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標準化的無人機電動力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量數據格式判斷單元判斷所述實時格式和所述標準格式是否匹配具體如下:
所述電量數據格式判斷單元包括主判斷單元和副判斷單元;
通過主判斷單元對所述實時格式和所述標準格式進行第一次格式判斷,若第一次格式判斷結果為匹配,則將當前實時電量數據錄入到所述電量檢測模塊,若第一次格式判斷結果為不匹配,則通過副判斷單元對所述實時格式和所述標準格式進行第二次格式判斷,若第二次格式判斷結果為匹配,則將當前實時電量數據錄入到所述電量檢測模塊,若第二次格式判斷結果為不匹配,則舍棄當前實時電量數據。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標準化的無人機電動力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量檢測模塊中還配置有電量數據格式異常報警裝置,當舍棄當前實時電量數據時,所述電量數據格式異常報警裝置啟動,進行電量數據格式異常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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