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無人零售店鋪系統的商業模式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231347.7 | 申請日: | 2021-03-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5031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1 |
| 發明(設計)人: | 謝承希;謝英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謝承希;謝英德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G06Q10/08;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廣東東莞市中晶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661 | 代理人: | 姚美葉 |
| 地址: | 5230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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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無人 零售 店鋪 系統 商業模式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基于無人零售店鋪系統的商業模式,包括云服務器、控制終端、商品試用系統、倉庫系統、驗證系統、門禁系統、安全系統與支付系統,云服務器用于儲存數據,作為主要運算場所,控制整個系統的運算;控制終端作為云服務器與其他系統的信息中轉站、及命令的傳輸者;商品試用系統與控制終端通訊連接;倉庫系統與控制終端通訊連接;驗證系統與云服務器通訊連接;門禁系統與控制終端通訊連接;安全系統分別通訊連接于控制終端與服務器;支付系統與控制終端通訊連接。本發明提供的基于無人零售店鋪系統的商業模式,為消費者進店體驗商家提供試用環境,既提升了購物體驗,也保障了試用品成本及店鋪安全,利于更高效安全地管理無人零售店鋪。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商超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于無人零售店鋪系統的商業模式。
背景技術
針對零售行業的現狀,越來越多的網店從代銷商轉型成為自營店店主,而線下運營則是自營店作為品牌推廣以及產品體驗的重要一環。
然而,傳統線下零售最致命的弊端為:高運營成本(其中包括:高裝修費用、高租金、租約長、人力成本高)。
針對線下零售存在的上述弊端,目前市面上出現了無人零售店鋪,然而,現有的無人零售店鋪依然存在以下兩點不足:
(1)消費者在進店購物時,不可以對商品進行試用,購物體驗差;
(2)店內安全性低。
發明內容
針對上述不足,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基于無人零售店鋪系統的商業模式,為整個店鋪系統增設商品試用功能,為消費者進店體驗商家提供試用環境,這種設計模式既提升了消費者的購物體驗,同時也保障了商家的試用品成本以及店鋪安全,利于更高效安全地管理無人零售店鋪,為優質自營網店和品牌商提供一種新的線下零售模式;同時,為資金鏈相對短缺的自營店店主提供極低成本店鋪運營的解決方案,助力自營品牌更好地成長。
本發明為達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基于無人零售店鋪系統的商業模式,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云服務器,其用于儲存數據,并作為主要運算場所,控制整個系統的運算,并向其他各系統發送運算結果指令,和/或接受其他各系統的信息反饋作為運算條件;
一控制終端,作為云服務器與其他系統的信息中轉站、及命令的傳輸者;
一商品試用系統,其與控制終端通訊連接,用于向用戶提供商品試用功能;
一倉庫系統,其與控制終端通訊連接,用于進行貨物儲存、取貨、退貨、補貨與回郵;
一驗證系統,其與云服務器通訊連接,用于進行身份驗證;
一門禁系統,其與控制終端通訊連接,用于控制門禁的開啟與關閉;
一安全系統,其分別通訊連接于控制終端與服務器,用于控制店鋪內安全;
一支付系統,其與控制終端通訊連接,用于完成商品的購買支付。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云服務器包括驗證系統的驗證數據庫、用戶使用權限的判斷數據庫、用戶體驗的記錄數據庫、以及用戶行為的記錄數據庫。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控制終端分為用戶界面與運算核心,其中,該用戶界面分為內部用戶界面與外部用戶界面;該運算核心作為命令的傳輸者,作為云服務器與其他系統的信息中轉站;用戶直接通過內部用戶界面與外部用戶界面對運算核心發送指令,再由運算核心進行對其他系統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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