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數字化治理遙感監測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227680.0 | 申請日: | 2021-03-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1124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明(設計)人: | 楊為琛;馬廣迪;牛玉剛;張國;楊生娟;孔詩元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國遙地理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7/18 | 分類號: | H04N7/18;G08B17/00;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維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86 | 代理人: | 張倩 |
| 地址: | 313200 浙江省湖***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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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數字化 治理 遙感 監測 系統 | ||
1.數字化治理遙感監測系統,包括遙感飛行平臺(1),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感飛行平臺(1)底端固定連接有遙感模塊(2),所述遙感飛行平臺(1)內部設置有控制中心模塊(3)、第一通訊模塊(5)和高危識別模塊(7),所述遙感模塊(2)、第一通訊模塊(5)和高危識別模塊(7)均與控制中心模塊(3)通訊連接,所述控制中心模塊(3)通過第一通訊模塊(5)與監測終端(8)通訊連接,所述監測終端(8)包括中央處理器(9)、第一數據庫(10)、警報模塊(11)、方案執行模塊(12)、信息存儲模塊(13)和溫濕度獲取模塊(15),所述第一數據庫(10)、警報模塊(11)、方案執行模塊(12)、信息存儲模塊(13)和溫濕度獲取模塊(15)均與中央處理器(9)通訊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化治理遙感監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測終端(8)還包括第二通訊模塊(14)、終端輸入模塊(16)和終端顯示模塊(17),所述第二通訊模塊(14)、終端輸入模塊(16)和終端顯示模塊(17)均與中央處理器(9)通訊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化治理遙感監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感模塊(2)包括信息處理模塊(18)、信息接收模塊(19)和信息獲取模塊(20),所述信息接收模塊(19)和信息獲取模塊(20)均與信息處理模塊(18)通訊連接,所述信息處理模塊(18)與控制中心模塊(3)通訊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化治理遙感監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危識別模塊(7)包括第二數據庫(21)和數據比較模塊(22),所述第二數據庫(21)和數據比較模塊(22)均與控制中心模塊(3)通訊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數字化治理遙感監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數據庫(21)包含有不同高度的高危熱成像圖像數據。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化治理遙感監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感模塊(2)還包括攝像機和紅外線成像儀,所述攝像機和紅外線成像儀均與信息處理模塊(18)通訊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數字化治理遙感監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線成像儀的型號為SD-M900-4T。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化治理遙感監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感飛行平臺(1)還包括高度獲取模塊(4)和定位跟蹤模塊(6),所述高度獲取模塊(4)和定位跟蹤模塊(6)均與控制中心模塊(3)通訊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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