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鹽堿地稻田綜合防除蘆葦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216901.4 | 申請日: | 2021-0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7054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8 |
| 發明(設計)人: | 趙雙;王秋菊;劉鑫;李婧陽;郭忠明;李嘉彤;許元鵬;宋德俊;王大鵬;韓宏博;何淳;王青;鐘倩;任立勇;紀長欣;陳萬鵬;龐銳;李煜峰;盧全彬;劉大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北禾水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黑龍江省農業科學院土壤肥料與環境資源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A01G22/22 | 分類號: | A01G22/22;A01B79/02;A01G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睿智保誠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732 | 代理人: | 王燦 |
| 地址: | 200030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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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鹽堿地 稻田 綜合 蘆葦 方法 | ||
1.一種鹽堿地稻田綜合防除蘆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機械防除:鹽堿地開墾為稻田前進行深翻,種植第1年和第2年對稻田進行深翻,第3年及以后對稻田進行旋耕;
(2)化學防除:在蘆葦發生時,在水稻生育期和水稻成熟時分別施用除草劑;
(3)水分控制:在蘆葦發生時,在水稻生長期間對稻田灌水,夜間土壤處于濕潤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鹽堿地稻田綜合防除蘆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鹽堿地開墾為稻田前深翻的深度為28~30cm。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鹽堿地稻田綜合防除蘆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種植第1年和第2年深翻的深度為20~25cm。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鹽堿地稻田綜合防除蘆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耕的深度為10~12cm。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鹽堿地稻田綜合防除蘆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深翻和旋耕的時間為10月上旬到11月上旬。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鹽堿地稻田綜合防除蘆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稻生育期使用的除草劑為精吡氟禾草靈,所述水稻成熟時使用的除草劑為草甘膦異丙胺鹽。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鹽堿地稻田綜合防除蘆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精吡氟禾草靈在蘆葦株高50~70厘米、4~7葉時施用,所述精吡氟禾草靈每公頃的使用量為2700~3300mL,使用時按照每公頃675~750L的用水量稀釋后噴霧。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鹽堿地稻田綜合防除蘆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草甘膦異丙胺鹽在蘆葦株高45~55cm時施用,所述草甘膦異丙胺鹽每公頃的使用量為600~800mL,使用時按照每公頃25~35L的用水量稀釋后噴霧。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鹽堿地稻田綜合防除蘆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草甘膦異丙胺鹽還可以在蘆葦株高10~20cm時施用,施用時用水稀釋5~10倍后涂抹到蘆葦莖葉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鹽堿地稻田綜合防除蘆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稻田灌水后水層深度為2~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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