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行駛控制方法、電子設備、存儲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209348.1 | 申請日: | 2021-0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3756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0-28 |
| 發明(設計)人: | 宋自力;柳金龍;崔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恒大新能源汽車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30/09 | 分類號: | B60W30/09;B60W30/095;B60W30/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諾創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728 | 代理人: | 張偉杰;楊仁波 |
| 地址: | 511458 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黃閣鎮金***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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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行駛 控制 方法 電子設備 存儲 介質 | ||
本申請公開一種車輛行駛控制方法、電子設備、存儲介質。車輛行駛控制方法,包括:采集車輛前方的障礙物信息;當檢測到車輛前方有可通過障礙物,則根據車速或所述可通過障礙物的障礙物類型調整車輛通過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本申請通過對車輛前方的障礙物進行檢測,并根據車速或障礙物類型調整車輛通過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避免通過障礙物時過高的制動力,糾正客戶駕駛行為的錯誤的制動操作,避免車軸斷裂危險情況發生。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電動汽車相關技術領域,特別是車輛行駛控制方法、電子設備、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車軸斷裂是絕大的安全事故,也是影響惡劣的產品品質問題。車軸斷裂問題部分是產品設計問題,但更多地是駕駛員誤操作引起的。當車輛以很大車速沖擊路障的情況下,很容易就發生了單邊車軸斷裂。
因此,如何避免駕駛員誤操作,是避免車軸斷裂的關鍵。
然而,現有技術并未考慮到對駕駛員的誤操作進行限制,因此,即使提高車軸強度也還是會出現車軸斷裂的情況。
發明內容
基于此,有必要針對現有技術并為限制駕駛員誤操作導致車軸斷裂的技術問題,提供車輛行駛控制方法、電子設備、存儲介質。
本申請提供一種車輛行駛控制方法,包括:
采集車輛前方的障礙物信息;
當檢測到車輛前方有可通過障礙物,則根據車速或所述可通過障礙物的障礙物類型調整車輛通過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
進一步地,所述根據車速或所述可通過障礙物的障礙物類型調整車輛通過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具體包括:
如果車速小于告警車速閾值,或者所述可通過障礙物的障礙物類型為無風險類型,則不限制車輛通過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
如果車速大于等于告警車速閾值且所述可通過障礙物的障礙物類型為有風險類型,則根據車速限制車輛通過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
更進一步地,所述制動模式包括第一制動模式、以及一個或多個其他制動模式,所述第一制動模式的最大制動力大于其他制動模式的最大制動力,所述根據車速限制車輛通過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具體包括:
根據車速限制車輛通過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為其他制動模式。
再進一步地,所述根據車速限制車輛通過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為其他制動模式,具體包括:
如果所述車速在第一車速范圍,則限制車輛通過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為其他制動模式;
如果所述車速在第二車速范圍,則將車輛降至預設安全速度,并限制車輛通過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為其他制動模式,所述第二車速范圍的最小車速大于等于所述第一車速范圍的最大車速;
如果所述車速在第三車速范圍,則采用第一制動模式對車輛降速,并限制車輛通過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為其他制動模式,所述第三車速范圍的最小車速大于等于所述第二車速范圍的最大車速。
再進一步地,所述如果所述車速在第三車速范圍,則采用第一制動模式對車輛降速,并限制車輛通過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為其他制動模式,具體包括:
如果所述車速在第三車速范圍,且在檢測到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車輛與所述可通過障礙物的距離大于預設第一距離閾值,則采用第一制動模式將車輛降至預設安全速度,并限制車輛通過所述可通過障礙物時的制動模式為其他制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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