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治療腫瘤的藥物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181221.3 | 申請日: | 2021-0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903884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16 |
| 發明(設計)人: | 褚亮;張必翔;陳孝平;薛宇;溫婧媛;林少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 |
| 主分類號: | A61K31/352 | 分類號: | A61K31/352;A61P35/00;A61P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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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治療 腫瘤 藥物 | ||
本發明涉及醫學和藥學領域,提供了一種用于治療腫瘤的藥物,具體是用于治療肝內膽管細胞癌的藥物,該藥物是揪毒素(Rottlerin)。本發明研究結果表明,揪毒素(Rottlerin)具有顯著抑制肝內膽管癌細胞生長和顯著抑制肝內膽管癌細胞遷移的作用,并能顯著抑制裸鼠皮下腫瘤的生長。以揪毒素(Rottlerin)為活性成分,加上制藥學上可接受的添加劑或/和賦形劑或/和載體,可制成用于治療肝內膽管細胞癌的藥物制劑,如片劑、顆粒劑等。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醫學和藥學領域,涉及治療腫瘤的藥物,具體涉及用于治療肝內膽管細胞癌的藥物。
背景技術
肝內膽管細胞癌(intrahepatic cholangiocarcinoma iCCA)是起源于肝內膽管上皮的惡性腫瘤,是發病率僅次于肝細胞肝癌的第二大肝臟原發惡性腫瘤,約占肝臟原發惡性腫瘤的10%-15%,近年來發病率呈上升趨勢。由于其發病隱匿,細胞學及病理學診斷敏感性不高等特點,大多數病人被確診時已是疾病進展期。目前iCCA的診斷主要依賴于病人癥狀體征,CT/MRI等影像學檢查,CA-19-9等血清學指標,缺乏敏感特異的診斷標記物,大多數病人被發現時已處于疾病進展期,失去根治性切除機會,iCCA病人預后極差,手術切除腫瘤被認為是主要治療手段,但只有約35%的早期病人具有根治性切除的指證。單純的化學藥物治療應用于肝內膽管細胞癌的效果不佳,目前仍缺乏根治iCCA的藥物治療手段。ICC的發病高峰是55歲到75歲,不到10%的病例發生在45歲之前。對年齡大于45歲合并高危因素的人群進行定期篩查,有助于ICC的早期診斷和及時治療。與肝細胞肝癌男性高發不同,ICC男女發病比例約為2:3。黃志強院士在《肝膽管外科的發展方向》一文中指出,我國的膽管癌患者占全世界的55%[參見:黃志強.肝膽管外科的發展方向[J].外科理論與實踐,2011,16(4):329-331]。考慮到ICC在膽管癌中的占比,可知我國的ICC患者基數也是相當龐大的。本病惡性度高,預后不佳,少有長期生存者。ICC早期無明顯臨床癥狀,多數患者發現時已失去手術時機,因此對ICC的早期診斷和及時治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外科手術是延長ICC患者生存期的首選治療方式,根治性手術切除范圍取決于癌腫的部位與大小,方式包括左、右半肝切除、左、右肝大部切除、肝葉楔形切除、肝段切除等。根治性手術切除術可明顯延長患者生存期。而行姑息性外科切除、保守治療及未治療者均無5年生存者。ICC具有淋巴侵襲性,較易發生淋巴結轉移。ICC術后復發率較高。因腫瘤體積較大或位置不適合手術的患者,應先行藥物化療,使腫瘤降期后再行相關手術治療。影響ICC的治療效果和復發的因素爭議較多,且ICC患者發現時多已失去手術時機及術后復發率高,因此臨床醫生需要選擇合適的輔助治療方式以達到治愈或減少復發的目的。術后輔以化療應該要比單純手術效果更好,存在淋巴結轉移和(或)血管侵犯時則需行化學藥物治療。單純化學藥物治療主要應用于有肝外轉移、失去其他治療措施可能的患者。因為此時化學藥物治療成為延長患者生存期的可能途徑,但目前現有化學藥物治療應用于ICC的效果并不佳。因此研究和尋找治療ICC的有效化學藥物是當前面臨的重要課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任務是提供一種用于治療腫瘤的藥物,具體是用于治療肝內膽管細胞癌的藥物。
實現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
本發明提供的用于治療肝內膽管細胞癌的藥物是揪毒素(Rottlerin)。
揪毒素(Rottlerin)又稱粗糠紫毒素,卡馬拉素,屬酚類化合物。其分子式為C30H28O8,分子量為516.54,化學結構式如式Ⅰ所示,生命科學試劑供應商如selleck、MCE(MedChemExpress)均可提供該抑制劑。揪毒素具有抗生育(抗受精)作用,還可驅殺絳蟲。
本發明研究揭示,揪毒素具有顯著抑制腫瘤細胞生長、顯著抑制腫瘤細胞遷移和顯著抑制裸鼠皮下腫瘤的生長的作用,能用于制備抗腫瘤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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