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目標用戶的識別方法、裝置和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157082.0 | 申請日: | 2021-02-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8992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09 |
| 發明(設計)人: | 楊哲;楊一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支付寶(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V40/10 | 分類號: | G06V40/10;G06N20/00;G06Q20/40;G06F21/6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靳玫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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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目標 用戶 識別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 ||
1.一種目標用戶的識別方法,所述方法由聯邦學習系統中的協作方執行;所述聯邦學習系統包括第一數據方、第二數據方和所述協作方;所述識別方法包括:
獲取所述第一數據方對應的第一數據、以及第二數據方對應的第二數據;所述第一數據是根據第一數據方擁有的第一用戶的第一特征數據得到,所述第二數據是根據第二數據方擁有的所述第一用戶的第二特征數據得到;
基于所述第一數據和第二數據,通過預先訓練的用戶識別模型進行預測,根據所述預測結果確定所述第一用戶是否是預定的目標用戶;
所述通過預先訓練的用戶識別模型進行預測,根據預測結果確定第一用戶是否是預定的目標用戶,包括:
響應于預測結果是第一預測結果,確定所述第一用戶是第一數據方的營銷作弊用戶;或者,
響應于預測結果是第二預測結果,確定所述第一用戶是第二數據方的營銷作弊用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目標用戶是支付營銷場景中的營銷作弊用戶;
所述第一數據方擁有的第一用戶的第一特征數據,包括:所述第一用戶在第一數據方的用戶基礎屬性和支付信息中的至少一項;
所述第二數據方擁有的第一用戶的第二特征數據,包括:所述第一用戶在第二數據方的用戶基礎屬性以及在購物客戶端中的購物行為參數中的至少一項。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獲取所述第一數據方對應的第一數據、以及第二數據方對應的第二數據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接收所述第二數據方發送的用于指示識別目標用戶的識別請求,所述識別請求是所述第二數據方檢測到所述第一用戶發起支付時發送;
所述根據預測結果確定所述第一用戶是否是預定的目標用戶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響應于所述預測結果表示第一用戶是營銷作弊用戶,向所述營銷作弊用戶對應的服務端發送放棄營銷指示,以指示所述服務端不再向所述第二數據方的購物客戶端發送支付營銷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獲取所述第一數據方對應的第一數據、以及第二數據方對應的第二數據,包括:接收第一數據方發送的第一預測結果作為第一數據,所述第一預測結果由第一數據方根據第一特征數據計算得到;并接收第二數據方發送的第二預測結果作為第二數據,所述第二預測結果是由第二數據方根據第二特征數據計算得到;
所述基于所述第一數據和第二數據,通過預先訓練的用戶識別模型進行預測,包括:根據所述用戶識別模型中的權重參數,將所述第一預測結果和第二預測結果進行加權處理,得到所述預測結果。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獲取所述第一數據方對應的第一數據、以及第二數據方對應的第二數據,包括:接收所述第一數據方發送的第一特征數據作為所述第一數據,并接收第二數據方發送的第二特征數據作為所述第二數據;
所述基于所述第一數據和第二數據,通過預先訓練的用戶識別模型進行預測,包括:將所述第一特征數據和第二特征數據輸入所述用戶識別模型,得到所述預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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