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帶聲紋識別的監管場所管理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141161.2 | 申請日: | 2021-0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4731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03 |
| 發明(設計)人: | 張守見;謝建;蔣琳;陳闖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久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3/38 | 分類號: | H04M3/38;H04M3/22;H04M3/42;H04M11/04;H04W4/30;H04W4/80;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浙江新篇律師事務所 33371 | 代理人: | 張冬堯 |
| 地址: | 311100 浙江省杭州市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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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聲紋 識別 監管 場所 管理 系統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帶聲紋識別的監管場所管理系統,包括信息采集管理服務器,設置在監管場所中,用于現場收集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的聲紋信息和身份信息;監管場所管理服務器,設置在監管場所中,且與監管場所中設置的所述信息采集管理服務器通信連接,用于接收所述信息采集管理服務器現場收集的被監管人員聲紋信息和身份信息,所述信息采集管理服務器通過互聯網與所述監管場所管理服務器進行通信連接;移動終端,設置在監管場所管理人員處,用于通過與所述監管場所管理服務器短程無線通信來向移動終端相連通。本發明更加有利于對監管場所中被監管人員的管理,減輕管理人員的工作負擔,也有利于實現被監管人員與外部通話進行安全管理以及來訪人員的管理,提高管理的準確性和合理性。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監管場所管理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帶聲紋識別的監管場所管理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監管場所用于監管人員的監管。例如在申請公布日為2019年02月15日,公布號為CN109346085A,公開的一種基于聲紋識別的監獄監管平臺,包括通話裝置、身份認證模塊、錄音模塊、聲紋識別模塊、語音存儲數據庫、身份對比模塊和報警模塊,此種一種基于聲紋識別的監獄監管平臺,通過在通話前認證通話申請人的身份,有利于從各監管人員的通話情況以及各通話裝置的使用情況兩方面進行雙重監控,保證監獄內部通話監控的嚴格,其中通過聲紋識別實現了對通話過程中實際通話人的身份確認,以避免某些監管人員借用他人通話權限進行通話,從而進一步提高通話監管的精細程度和安全程度。然而現有的監管場所管理中還是不能夠形成智能化管理,這樣不僅僅會存在管理上的漏洞,更加不利于對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的管理,同時也會增加監管場所管理的管理負擔,尤其是被監管人員一旦出現對外進行泄密等等,不利于被監管人員的全心全意的進行被監管,從而加大了管理的難度。
發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帶聲紋識別的監管場所管理系統,通過此種設計,更加有利于對監管場所中被監管人員的管理,減輕管理人員的工作負擔,同時也有利于實現被監管人員與外部通話進行安全管理以及來訪人員的管理,提高管理的準確性和合理性。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帶聲紋識別的監管場所管理系統,包括
信息采集管理服務器,設置在監管場所中,用于現場收集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的聲紋信息和身份信息;
監管場所管理服務器,設置在監管場所中,且與監管場所中設置的所述信息采集管理服務器通信連接,用于接收所述信息采集管理服務器現場收集的被監管人員聲紋信息和身份信息,所述信息采集管理服務器通過互聯網與所述監管場所管理服務器進行通信連接;
移動終端,設置在監管場所管理人員處,用于通過與所述監管場所管理服務器短程無線通信來來向移動終端相連通。
優選地,所述信息采集管理服務器與所述監管場所管理服務器的通信連接采用的是wifi、3G、4G其中一種或幾種組合。
優選地,所述移動終端采用的智能手機。
優選地,所述監管場所管理服務器包括設在監管場所管理中心的處理中心,以及對被監管人員對外通話的通話監管裝置,以及設置在監管場所進口的核實來訪人員的打開裝置,以及設置在監管場所出口的核實來訪人員的放行裝置,其中所述通話裝置、打開裝置和放行裝置均與所述處理中心相連接,其中所述通話監管裝置包括設置在監管場所公眾場所的通話裝置(例如:座機電話),所述打開裝置和放行裝置相對應的安裝在進口門和出口門上。
優選地,所述打開裝置包括設置在進口門上的進口監控攝像機和進口語音采集模塊,所述進口監控攝像機和進口語音采集模塊均連接有所述處理中心;放行裝置包括設置在出口門上的出口監控攝像機、出口語音采集模塊和來訪人員身份核對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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