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資產交易方法及系統、設備、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140481.6 | 申請日: | 2021-0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6246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28 |
| 發明(設計)人: | 馬超群;王鑫;米先華;周中定;李信儒;蘭秋軍;萬麗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6Q20/06 | 分類號: | G06Q20/06;G06Q20/38;G06Q40/04;G06F16/23;G06F16/27;G06F21/60;G06F21/62;G06F21/64 |
| 代理公司: | 長沙智嶸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3211 | 代理人: | 顏漢華 |
| 地址: | 410082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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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區塊 數字 資產 交易 方法 系統 設備 存儲 介質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資產交易方法及系統、設備、存儲介質。本方法利用區塊鏈上數據的不可篡改特性、智能合約以及加密技術,實現數字資產在持有者之間自動轉移,無需第三方介入,提高了數字資產的流動性,提高了交易過程的安全性以及交易者身份信息的隱私保護。通過區塊鏈將整個交易信息完全公布在鏈上,經過多方節點的確認,提高交易者身份信息的真實性和交易的安全性,解決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交易者之間的不信任問題。并且,簡化了事務處理流程,做到了全流程信息透明、不可篡改,確保了鏈上所有信息的真實性,同時提升了數字資產交易的安全性。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數字資產交易技術領域,特別地,涉及一種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資產交易方法及系統、設備、計算機可讀取的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數字資產是指企業或個人擁有或控制的、以數據形式存在的、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處于生產過程中的非貨幣性資產,而數字資產交易是企業或個人將擁有的數字資產以交換的形式更換資產的持有者,以實現投資、購買等目的。
現有數字資產需要基于中心化的運營商平臺進行交易,很難實現持有人之間直接交易,限制了數字資產的流動性;數字資產交易記錄一般由中心化的運營商平臺控制,交易數據存在監管盲區,有隱私泄露風險;現有數字資產交易無法確定交易雙方的真實身份,一旦出現欺詐等情況,難以獲得真實交易者的身份信息;現有數字資產交易可能存在違約風險,無法保障交易按約定執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資產交易方法及系統、設備、計算機可讀取的存儲介質,以解決傳統的數字資產交易存在的流動性差、數據易泄露的技術問題。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資產交易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1:構建包含授權節點、共識節點和多個持有者節點的區塊鏈網絡,每個持有者節點通過客戶端與區塊鏈網絡進行信息交互;
步驟S2:發起交易請求的持有者節點向授權節點注冊并獲得交易許可證書;或者授權節點驗證發起交易請求的持有者節點注冊的交易證書的合法性;
步驟S3:發起交易請求的持有者節點通過客戶端向作為交易接收方的持有者節點發送交易請求,該交易請求作為交易提案通過網關進入區塊鏈網絡;
步驟S4:所有持有者節點對交易提案的合法性進行驗證,驗證通過后進行簽名背書并反饋至客戶端;
步驟S5:客戶端將校驗通過的交易提案作為事務提交至區塊鏈網絡中的共識節點;
步驟S6:共識節點根據預先設定的共識算法對提交的事務進行處理,并打包成區塊向全網所有節點廣播;
步驟S7:所有持有者節點校驗區塊的合法性后,更新各自的本地賬本完成區塊上鏈,并向客戶端反饋交易成功通知;
步驟S8:客戶端收到交易成功通知后,更新業務系統的交易狀態。
進一步地,所述持有者節點發起的交易請求的內容包括查詢或新增或刪除各自擁有的數字資產和向其它持有者節點轉移數字資產中的任一種。
進一步地,在所述步驟S6之前還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56:對數字資產的價值進行定價。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S56采用以下算法對數字資產價值進行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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