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適用于高原地區的引氣混凝土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121964.1 | 申請日: | 2021-0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5121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28 |
| 發明(設計)人: | 潘自立;王建盛;劉海川;曾曉輝;何娘者;東懷正;曹保;劉劍光;李永亮;劉洋;葛根榮;李保友;胡建平;張凱;劉在慶;謝友軍;龍廣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二院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8/00 | 分類號: | C04B28/00;C04B28/04;C04B38/00;C04B38/10 |
| 代理公司: | 成都惠迪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15 | 代理人: | 王建國 |
| 地址: | 610031***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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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高原 地區 混凝土 | ||
1.一種適用于高原地區的引氣混凝土,其特征是:以各組分的重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
水泥300-500份;
粉煤灰50-100份;
砂600-1000份;
碎石1,粒徑5-10mm,80-300份;
碎石2,粒徑10-20mm,160-600份;
碎石3,粒徑16-31mm,160-600份;
水100-200份;
納米二氧化硅1-3份;
流變助劑1-2份;
引氣劑1-2份;
氣泡穩定劑0.1-0.5份;
減水劑1-10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高原地區的引氣混凝土,其特征是:所述水泥為普通硅酸鹽水泥、低熱水泥或道路水泥中的1種或多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高原地區的引氣混凝土,其特征是:所述砂為河砂或機制砂,砂率不低于40%。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高原地區的引氣混凝土,其特征是:所述粉煤灰為II級粉煤灰,篩余量≤25%,細度為325目,通過率為75%。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高原地區的引氣混凝土,其特征是:所述納米二氧化硅為無定形白色粉末,尺寸范圍在1~100nm,微結構為球形,呈絮狀和網狀準顆粒結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高原地區的引氣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流變助劑為纖維素類流變助劑包括甲基纖維素、羧甲基纖維素、羥乙基纖維素或羥丙基甲基纖維素之中的一種或兩種及以上的混合物。
7.如權利要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高原地區的混凝土,其特征是:所述引氣劑為三萜皂苷、松香酸鈉、改性松香熱聚物、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十二烷基苯磺酸鈉、十二烷基硫酸鈉、十二烷基醚硫酸鈉、α-烯基磺酸鈉或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鈉之中的一種或兩種及以上的混合物。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高原地區的混凝土,其特征是:所述氣泡穩定劑為聚丙烯酰胺、聚乙烯醇、纖維素、硅樹脂聚醚乳液類、非離子型或脂肪族類穩泡劑之中的一種或兩種及以上的混合物。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高原地區的混凝土,其特征是:所述減水劑為聚羧酸系高效減水劑、奈系高效減水劑、三聚氰胺系高效減水劑、氨基磺酸鹽系高效減水劑或脂肪酸系高減水劑之中的一種或兩種及以上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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