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衣物處理設備的內置處理裝置充電組合及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103427.4 | 申請日: | 2021-0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790633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26 |
| 發明(設計)人: | 呂艷芬;許升;尹俊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爾洗衣機有限公司;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6F34/10 | 分類號: | D06F34/10;D06F103/18;D06F103/20;D06F105/38;D06F105/4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23 | 代理人: | 張則武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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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衣物 處理 設備 內置 裝置 充電 組合 控制 方法 | ||
1.一種用于衣物處理設備的內置處理裝置充電組合,包括具有容納腔室的內置處理裝置和充電座,其特征在于,內置處理裝置上設置從所述容納腔室伸出內置處理裝置的第一充電觸點,充電座上對應設置第二充電觸點;
所述內置處理裝置上設置磁性體,所述充電座上設置磁吸組件;或者,所述內置處理裝置上設置磁吸組件,所述充電座上設置磁性體;
所述磁性體與磁吸組件可相互吸引,使第一充電觸點與第二充電觸點接觸,對內置處理裝置進行充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處理裝置充電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置處理裝置的外表面上具有一平面作為充電配合面,內置處理裝置放置于充電座上時,所述充電配合面朝向充電座;充電座上具有與所述充電配合面相對設置的支撐平面;
所述第一充電觸點從所述充電配合面上伸出,所述磁性體設置在所述充電配合面上;所述磁吸組件對應設置在所述支撐平面上;
優選地,所述內置處理裝置包括具有球形輪廓的殼體,殼體內部形成容納腔室,所述殼體的外周面上具有至少一個平面切面,其中一個平面切面作為充電配合面;
更優地,磁性體與充電配合面的外周之間的距離小于磁性體與充電配合面的圓心之間的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置處理裝置充電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體包括磁性相反的第一磁性體和第二磁性體;第一磁性體與第二磁性體沿充電配合面的周向間隔設置,第一充電觸點沿充電配合面的周向設置在第一磁性體與第二磁性體之間;
所述磁吸組件包括可吸引第一磁性體的第一磁吸部,以及可吸引第二磁性體的第二磁吸部。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內置處理裝置充電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平面上設置定位凸部,所述充電配合面上設置內凹的定位槽,所述定位槽位于充電配合面的圓心處;內置處理裝置放置于充電座上時,所述定位凸部插入所述定位槽中。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內置處理裝置充電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磁吸組件為電磁組件,所述電磁組件設置在充電座上,電磁組件正向通電以產生吸引磁性體的磁力,使第一充電觸點與第二充電觸點接觸;
所述內置處理裝置和/或充電座上設置彈開組件,所述彈開組件向內置處理裝置施加背向充電座所在方向的作用力,使第一充電觸點與第二充電觸點在電磁組件未通電時保持分離狀態;
優選地,所述彈開組件包括頂柱和彈性件;所述充電座上設置安裝槽,所述頂柱的一端可滑動的設置在所述安裝槽中,另一端伸出安裝槽作用于內置處理裝置;
所述彈性件設置在安裝槽中,彈性件的兩端分別與頂柱設置在安裝槽內的一端和安裝槽的底面相抵。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內置處理裝置充電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座上還設置用于檢測內置處理裝置是否位于充電座上的傳感器;
優選地,所述傳感器為壓力傳感器,內置處理裝置位于充電座上時向所述壓力傳感器施加壓力;
或者,所述傳感器為光電傳感器,所述內置處理裝置上設置遮光部,內置處理裝置位于充電座上時,所述遮光部遮擋光電傳感器。
7.一種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內置處理裝置充電組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充電座檢測到內置處理裝置被放置于充電座上時,控制電磁組件正向通電以吸引磁性體,使第一充電觸點與第二充電觸點接觸開始充電。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置處理裝置充電組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持續充電時長達到第一預設時長后,充電座控制電磁組件停止正向通電,使第一充電觸點與第二充電觸點分離停止充電;
優選地,持續充電時長達到第一預設時長后,充電座控制電磁組件反向通電,以產生排斥磁性體的磁力。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內置處理裝置充電組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電磁組件停止正向通電后,若在第二預設時長內,未檢測到內置處理裝置被從充電座上取下,充電座控制電磁組件再次正向通電。
10.根據權利要求7-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內置處理裝置充電組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座上設置傳感器,充電座根據傳感器反饋的信號判斷是否控制電磁組件正向通電;
優選地,所述傳感器為壓力傳感器,當壓力傳感器檢測的壓力增加至大于預設壓力時,充電座控制電磁組件正向通電;
電磁組件停止正向通電后,若在第二預設時長內,壓力傳感器檢測的壓力持續大于預設壓力,充電座控制電磁組件再次正向通電;
或者,所述傳感器為光電傳感器,當接收到光電傳感器被遮擋的信號時,充電座控制電磁組件正向通電;
電磁組件停止正向通電后,若在第二預設時長內,光電傳感器持續反饋被遮擋的信號,充電座控制電磁組件再次正向通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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