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同層相交的綜合管廊十字交叉口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093478.3 | 申請日: | 2021-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6118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07 |
| 發明(設計)人: | 王聰;姚堅;牟晉銘;王家華;趙國志;胡龍;張珂;朱旻;劉燕夏;劉思言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城市建設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9/045 | 分類號: | E02D29/045 |
| 代理公司: | 上海知義律師事務所 31304 | 代理人: | 劉峰 |
| 地址: | 200011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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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相交 綜合 十字 交叉口 | ||
1.同層相交的綜合管廊十字交叉口,包括第一綜合管廊(1)和第二綜合管廊(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綜合管廊(1)和所述第二綜合管廊(2)呈十交叉,形成十字交叉口主體(3);
所述第一綜合管廊(1)和所述第二綜合管廊(2)在所述十字交叉口主體(3)范圍內的底板采用共板和平接方式建造;
所述第一綜合管廊(1)和所述第二綜合管廊(2)的重力流管道(4)沿所述底板敷設,并采用管道平接方式連接;
所述第一綜合管廊(1)和所述第二綜合管廊(2)的壓力流管道(5)在所述十字交叉口主體(3)范圍內采用上下兩層布置,互相間隔,并通過45°彎頭和/或三通進行連接;
所述十字交叉口主體(3)為框架結構,包括主體結構、箱涵(6)、檢修平臺(7)和防火墻(9);
所述主體結構為用于所述第一綜合管廊(1)和所述第二綜合管廊(2)相交的節點;
所述第一綜合管廊(1)和所述第二綜合管廊(2)之間相交的所有所述重力流管道(4)、所有所述壓力流管道(5)和所有其他管線(8)均在所述節點連接;
所述十字交叉口主體(3)與所述第一綜合管廊(1)和所述第二綜合管廊(2)之間均采用所述防火墻(9)進行分隔;
所述十字交叉口主體(3)內采用所述防火墻(9)分割成若干區域,設置所述檢修平臺(7),并采用所述箱涵(6)設置穿越所述十字交叉口主體(3)的所述其他管線(8);
若干所述區域中包括獨立防火分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層相交的綜合管廊十字交叉口,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第一綜合管廊(1)和所述第二綜合管廊(2)的重力流管道(4)的交叉點均設置向上的檢修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層相交的綜合管廊十字交叉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十字交叉口主體(3)內對角位置設進排風裝置(10);所述進排風裝置(10)通過風道(11)與交叉路口外的風亭(12)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層相交的綜合管廊十字交叉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十字交叉口主體(3)內設置用于檢修的人孔(13);每一所述人孔均設有爬梯(14)。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層相交的綜合管廊十字交叉口,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力流管道(4)為所述第一綜合管廊(1)和所述第二綜合管廊(2)內布置的雨水和/或污水輸送介質。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層相交的綜合管廊十字交叉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力流管道(5)為所述第一綜合管廊(1)和所述第二綜合管廊(2)內布置的給水、再生水和/或熱水輸送介質。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層相交的綜合管廊十字交叉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他管線(8)為所述第一綜合管廊(1)和所述第二綜合管廊(2)內布置的電力、通信和、或燃氣管線。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層相交的綜合管廊十字交叉口,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排風裝置(10)滿足所述十字交叉口主體(3)內防火分區內通風要求。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層相交的綜合管廊十字交叉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十字交叉口設置集水坑(15),所述集水坑(15)用于所述十字交叉口主體(3)匯集結構滲漏水及爆管事故水。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同層相交的綜合管廊十字交叉口,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坑(15)內設置有排水泵,通過所述排水泵進行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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