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2,4,7-三取代芴類化合物及其電子器件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059448.0 | 申請日: | 2021-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7500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07 |
| 發明(設計)人: | 朱向東;張業欣;陳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久顯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211/61 | 分類號: | C07C211/61;C07C211/54;C07D209/86;C07D519/00;C07D209/94;C07D307/91;C07D251/24;C07D219/02;C07D239/26;C07D265/38;C07D213/06;C07C13/567;C07D241/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李茂家 |
| 地址: | 215126 江蘇省蘇州市自由貿易試驗區***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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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取代 化合物 及其 電子器件 | ||
1.一種2,4,7-三取代芴類化合物,其選自下列化合物:
2.一種電子器件,其包含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2,4,7-三取代芴類化合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器件為有機電致發光器件、有機場效應晶體管或有機太陽能電池,其中
所述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包括:第一電極、與所述第一電極對置而具備的第二電極、以及夾在所述第一電極與所述第二電極之間的至少一個有機層,所述至少一個有機層包含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2,4,7-三取代芴類化合物。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有機層為空穴注入層、空穴傳輸層、發光層、電子阻擋層、空穴阻擋層或電子傳輸層。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2,4,7-三取代芴類化合物在電子器件中作為空穴注入材料、空穴傳輸材料、發光材料、電子阻擋材料、空穴阻擋材料或電子傳輸材料的用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器件為有機電致發光器件、有機場效應晶體管或有機太陽能電池,其中
所述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包括:第一電極、與所述第一電極對置而具備的第二電極、以及夾在所述第一電極與所述第二電極之間的至少一個有機層,所述至少一個有機層包含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2,4,7-三取代芴類化合物;
所述至少一個有機層為空穴注入層、空穴傳輸層、發光層、電子阻擋層、空穴阻擋層或電子傳輸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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