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池儲能參與電網調壓輔助服務的補償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054615.2 | 申請日: | 2021-0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6508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16 |
| 發明(設計)人: | 趙晉泉;耿思敏;崔惟;張振安;單瑞卿;徐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河海大學;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3/00 | 分類號: | H02J3/00;H02J3/12;H02J3/32;H02J3/24 |
| 代理公司: | 南京蘇高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04 | 代理人: | 柏尚春 |
| 地址: | 210024 ***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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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池 參與 電網 調壓 輔助 服務 補償 方法 | ||
1.一種電池儲能參與電網調壓輔助服務的補償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分析電池儲能參與電網調壓輔助服務的成本構成,建立相應的成本模型;步驟1包括如下內容:
步驟1-1:電池儲能通過變流器與電網相連接,參與電網無功電壓控制,針對損耗成本進行補償;
變流器的損耗取決于流經變流器的視在功率;當變流器注入無功功率時,視在功率增加,在變流器中引起額外的有功功率損耗;因此,變流器的功率損耗成本是額外的有功功率損耗乘以電價;
電池儲能的變流器功率損耗PL,BESS為:
式中,cs,cV,cR分別為電池儲能變流器的自損耗、電壓相關損耗和電流相關損耗,這些損耗系數由變流器的效率曲線決定,SBESS為電池儲能視在功率;
電池儲能發出無功而導致的有功功率額外損耗由變流器發出無功和不發出無功時的損耗差得到;當儲能既發出有功又發出無功,產生的有功損耗增量為:
ΔPL,BESS,abs=PL,BESS,1-PL,BESS,0 (2)
式中,PL,BESS,1為電池儲能變流器發出有功功率等于PBESS、發出無功功率等于QBESS時的功率損耗,PL,BESS,0為電池儲能變流器發出有功功率等于PBESS、發出無功功率等于0時的功率損耗;
當電池儲能變流器有功為0但是吸收無功時,產生的有功損耗增量為:
ΔPL,BESS,gen=PL,BESS,3-PL,BESS,2 (3)
式中,PL,BESS,3為電池儲能變流器發出有功功率等于0、吸收無功功率等于QBESS時的功率損耗,PL,BESS,2為電池儲能變流器發出有功功率等于0、吸收無功功率等于0時的功率損耗;
因此電池儲能參與調壓輔助服務變流器損耗成本CL,BESS為:
CL,BESS=ρ0·t·ΔPL,BESS (4)
式中,ρ0為電池儲能的購電價格,t為電池儲能參與無功輔助服務的時間;
步驟1-2:若電池儲能參與電網調壓輔助服務時需通過減少其有功功率以提供更多的無功功率支持,需對損失的有功輔助服務機會成本進行補償;
電池儲能參與電網調壓輔助服務減少的有功出力ΔPOpp,BESS為:
式中,PEXP,BESS為電池儲能的期望有功功率,SBESS,max為電池儲能額定視在功率;
電池儲能參與調壓輔助服務損失的機會成本COpp,BESS為:
COpp,BESS=ρ1·t·ΔPOpp,BESS (6)
式中,ρ1為電池儲能的上網電價;
步驟1-3:電池儲能參與調壓輔助服務的總成本為:
CBESS=CL,BESS+COpp,BESS (7)
步驟2:劃分電池儲能參與調壓輔助服務補償區域,確定補償標準;
步驟3:制定電池儲能參與電網調壓輔助服務補償方式,提出電池儲能參與電網調壓輔助服務的分攤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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