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預付費電力計量表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033746.2 | 申請日: | 2021-0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0783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丹含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5/00 | 分類號: | G07F15/00;G07F15/06 |
| 代理公司: | 重慶市諾興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0239 | 代理人: | 盧玲 |
| 地址: | 401120 重慶市渝北區龍溪***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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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區塊 預付 電力 量表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預付費電力計量表,所述電力計量表包括注冊模塊、互聯通信模塊、廣播模塊、計費模塊以及計量統計模塊;
其特征在于:
所述區塊鏈包括第一類鏈接點和第二類鏈接點,所述第一類鏈接點由第一數量的所述電力計量表組成,所述第二類鏈接點包括第二數量的智能用電設備;
每個所述電力計量表與第三數量的智能用電設備連接;
所述第一數量、第三數量均小于所述第二數量;
通過所述注冊模塊,所述電力計量表向所述區塊鏈發出注冊為所述區塊鏈的第一類鏈接點的注冊請求;
所述廣播模塊用于將所述注冊請求廣播給所述區塊鏈中已有的其他第一類鏈接點;
所述互聯通信模塊將所述電力計量表與第三數量的智能用電設備連接;
所述計費模塊基于所述計量統計模塊通過所述互聯通信模塊收集的所述智能用電設備的用電時段和用電參數,確定計費額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預付費電力計量表,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用電設備與至少一個時控模塊連接,通過所述時控模塊設置每個所述智能用電設備的至少一個開啟時段和至少一待機時段;
所述智能用電設備的用電時段包括所述開啟時段和所述待機時段的組合;
所述智能用電設備的用電參數包括所述智能用電的開啟功率和待機功率的組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預付費電力計量表,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力計量表向所述區塊鏈發出注冊為所述區塊鏈的第一類鏈接點的注冊請求,具體包括:
待注冊電力計量表通過所述廣播模塊將自身的注冊參數、自身連接的第三數量的智能用電設備ID集合發送至所述區塊鏈中已有的其他第一類鏈接點;
若所述區塊鏈中存在少一個注冊參數相同的第二電力計量表,則基于所述第二電力表的反饋參數,確定所述待注冊電力計量表的所述注冊請求是否成立;
若所述區塊鏈中不存在注冊參數相同的電力計量表,則將所述待注冊電力計量表作為新的第一類鏈接點加入到所述區塊鏈中,并將所述待注冊電力計量表連接的第三數量的智能用電設備作為第二類鏈接點加入到所述區塊鏈中。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預付費電力計量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電力計量表的數量為N個;N≥1;
所述N個第二電力計量表基于所述區塊鏈預先設置的智能合約確定所述反饋參數;所述智能合約與所述數量N有關。
5.如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預付費電力計量表,其特征在于:
所述計費模塊基于所述計量統計模塊通過所述互聯通信模塊收集的所述智能用電設備的用電時段和用電參數,確定計費額度,具體包括:
第一電力計量表通過自身的所述計費模塊將計費單位和計費價格通過所述廣播模塊發送至所述區塊鏈中的N個第一類鏈接點,所述N個第一類鏈接點的每一個對應的電力計量表連接的多個智能用電設備中至少一個與所述第一電力計量表連接的至少一個智能用電設備的類型相同;
所述N個第一類鏈接點基于所述區塊鏈預先設置的智能合約進行一致性判斷;
當所述一致性判斷通過時,所述第一電力計量表基于所述計費單位、計費價格以及用電時段和用電參數,確定計費額度。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預付費電力計量表,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一致性判斷未通過時,所述第一電力計量表等待所述N個第一類鏈接點的廣播的計費單位和計費價格。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預付費電力計量表,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一致性判斷未通過時,將所述第一電力計量表從所述區塊鏈中移除。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預付費電力計量表,其特征在于:
將所述第一電力計量表從所述區塊鏈中移除后,經過預定時間之后,所述第一電力計量表再次發出所述注冊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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