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金融場景下的身份確認方法、裝置和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027864.2 | 申請日: | 2021-0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0025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23 |
| 發明(設計)人: | 賀虎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金山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40 | 分類號: | G06Q20/40;G06Q40/02;G06Q40/06;G06Q40/08;G06F16/27;G06F16/245;G06F16/23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董艷芳 |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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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金融 場景 身份 確認 方法 裝置 系統 | ||
1.一種金融場景下的身份確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應用于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上的節點設備;所述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連接多個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每個所述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上存儲有該金融機構中已驗證用戶的身份信息;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金融機構發送的身份確認請求;其中,所述身份確認請求中攜帶有待確認用戶的身份標識,以及所述待確認用戶需要辦理的目標金融業務;
根據所述身份確認請求中攜帶的身份標識,從除所述第一金融機構以外的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上獲取所述待確認用戶的身份信息;
執行所述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上的智能合約,以對所述待確認用戶的身份信息進行確認,得到確認結果;所述確認結果用于指示:所述待確認用戶是否有權限辦理所述目標金融業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和所述多個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的結構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預設智能合約集中包括多種智能合約;
每個所述金融機構對應所述多種智能合約中的至少一部分智能合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上設置有多種智能合約,每種所述智能合約與指定的金融業務相匹配;
所述執行所述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上的智能合約,以對所述待確認用戶的身份信息進行確認,得到確認結果的步驟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從所述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中,確定所述目標金融業務所匹配的目標智能合約。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約基于所述第一金融機構指定的驗證策略設置,所述驗證策略包括至少一種確認規則;所述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包括所述驗證策略中的確認規則;所述智能合約用于:
判斷所述待確認用戶的身份信息是否符合所述確認規則;
如果所述身份信息符合所述確認規則,所述確認結果為確認通過;如果所述身份信息不符合所述確認規則,所述確認結果為確認失敗。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如果所述確認結果為確認失敗,生成信息補充指令;其中,所述信息補充指令用于指示:基于所述智能合約補充所述待確認用戶的身份信息;
將所述信息補充指令返回至所述第一金融機構。
7.一種金融場景下的身份確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應用于第一金融機構的終端設備;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待確認用戶的身份標識,以及所述待確認用戶需要辦理的目標金融業務;基于所述身份標識和所述目標金融業務生成身份確認請求;
將所述身份確認請求發送至所述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以通過所述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上的節點設備,根據所述身份確認請求中攜帶的身份標識,從除所述第一金融機構以外的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上獲取所述待確認用戶的身份信息;執行所述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上的智能合約,以對所述待確認用戶的身份信息進行確認,得到確認結果;所述確認結果用于指示:所述待確認用戶是否有權限辦理所述目標金融業務。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如果接收到所述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返回的所述待確認用戶的身份信息確認成功的信息,為所述待確認用戶辦理預設的金融業務。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如果接收到所述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返回的信息補充指令,獲取所述信息補充指令所指示的更新身份信息,將所述更新身份信息發送至所述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以通過所述第一金融機構的機構內區塊鏈對所述更新身份信息進行確認;
其中,所述信息補充指令用于指示:基于所述智能合約補充所述待確認用戶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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