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的前大燈安裝總成及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023797.7 | 申請日: | 2021-0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2274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9 |
| 發明(設計)人: | 康雪云;申學開;汪東廷;劉小麗;宋文君;陶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蔚來汽車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1/04 | 分類號: | B60Q1/04;B60R21/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瀚仁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82 | 代理人: | 王強;宋寶庫 |
| 地址: | 230601 安徽省合肥市經濟***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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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大燈 安裝 總成 | ||
1.一種車輛的前大燈安裝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大燈安裝總成包括上部安裝支架、中部安裝支架、下部安裝支架、翼子板支架、連接板和加強支架,
所述下部安裝支架與所述車輛的前縱梁連接,所述翼子板支架與所述車輛的翼子板連接,所述中部安裝支架的頂端與所述上部安裝支架連接,所述中部安裝支架的底端與所述下部安裝支架連接,所述上部安裝支架的后端依次通過翼子板支架和所述連接板與所述加強支架的頂端連接,所述加強支架的底端與所述下部安裝支架通過至少一個抽芯鉚釘連接,
所述翼子板支架、所述連接板和所述加強支架均相對于所述中部安裝支架靠外側設置,所述上部安裝支架靠近內端的位置設置有第一安裝結構,所述翼子板支架上設置有第二安裝結構,所述中部安裝支架靠近底端的位置設置有第三安裝結構,所述加強支架靠近底端的位置設置有第四安裝結構,
在組裝好的情形下,所述前大燈的上部通過所述第一安裝結構和所述第二安裝結構固定,所述前大燈的下部通過所述第三安裝結構和所述第四安裝結構固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大燈安裝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抽芯鉚釘的數量為多個,多個所述抽芯鉚釘在所述下部安裝支架上沿橫向依次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前大燈安裝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抽芯鉚釘的數量為兩個,一個所述抽芯鉚釘將所述加強支架的底端內側與所述下部安裝支架連接,另一個所述抽芯鉚釘將所述加強支架的底端外側與所述下部安裝支架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大燈安裝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安裝支架為板條狀結構,且由前至后的方向,所述上部安裝支架逐漸向外延伸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前大燈安裝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板和所述加強支架均為板條狀結構,所述連接板的底端與所述加強支架的頂端通過多個螺栓連接,所述加強支架的頂側和所述連接板的頂側均向后傾斜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大燈安裝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安裝支架的內端與所述車輛的水箱橫梁連接,所述中部安裝支架的內側與所述車輛的水箱立柱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前大燈安裝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安裝支架的內側向前或向后延伸設置有多個片狀結構,所述多個片狀結構沿所述中部安裝支架的高度方向依次設置,每個所述片狀結構均通過螺栓與所述水箱立柱連接,
在組裝好的情形下,每個所述片狀結構的內側面均與所述水箱立柱的外表面貼合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大燈安裝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安裝支架通過連接支架與所述車輛的前防撞梁管理系統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前大燈安裝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裝結構所處的位置低于所述第二安裝結構所處的位置,所述第三安裝結構所處的位置高于所述第四安裝結構所處的位置,
所述第一安裝結構相比于所述第三安裝結構靠內設置,所述第三安裝結構相比于所述第二安裝結構靠內設置,所述第二安裝結構相比于所述第四安裝結構靠內設置,
沿前后方向,所述第三安裝結構和所述第四安裝結構均位于所述第一安裝結構和所述第二安裝結構之間。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包括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前大燈安裝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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