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池系統、用于其SOC估算方法以及計算機裝置和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023720.X | 申請日: | 2021-0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9822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23 |
| 發明(設計)人: | 蔡偉;花睿;曾士哲;嚴浩銘 | 申請(專利權)人: | 蔚來汽車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R31/382 | 分類號: | G01R31/382;G01R31/396;B60L58/1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俞華梁;陳嵐 |
| 地址: | 230601 安徽省合肥市經濟***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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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池 系統 用于 soc 估算 方法 以及 計算機 裝置 介質 | ||
1. 一種用于電池系統的荷電狀態SOC估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系統包括第一體系電池和第二體系電池,所述方法包括:
將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荷電狀態的上限和下限映射到所述電池系統的荷電狀態區間,以建立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荷電狀態的所述上限和所述下限與所述電池系統的荷電狀態區間之間的映射關系;以及
計算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并根據所述映射關系估算所述電池系統的荷電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動態調整所述第一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區間和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區間,使得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始終準確反映所述電池系統的荷電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動態調整包括:將所述第一體系電池的荷電狀態的下限設置為低于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荷電狀態的下限,并將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的上限設置為高于所述第一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的上限。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動態調整還包括:開放所述第一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的下限并將所開放的下限補充到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區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動態調整還包括:降低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的所述上限并將所降低的上限補充到所述第一體系電池的所述區間。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動態調整還包括:開放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的上限并將所開放的上限補充到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區間。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體系電池是磷酸鐵鋰體系電池,所述第二體系電池是三元體系電池。
8. 一種電池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系統包括第一體系電池和第二體系電池并且所述電池系統的荷電狀態SOC通過以下步驟估算:
將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荷電狀態的上限和下限映射到所述電池系統的荷電狀態區間,以建立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荷電狀態的所述上限和所述下限與所述電池系統的荷電狀態區間之間的映射關系;以及
計算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并根據所述映射關系估算所述電池系統的荷電狀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池系統,還包括:動態調整所述第一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區間和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區間,使得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始終準確反映所述電池系統的荷電狀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池系統,其中,所述動態調整包括:將所述第一體系電池的荷電狀態的下限設置為低于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荷電狀態的下限,并將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的上限設置為高于所述第一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的上限。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池系統,其中,所述動態調整還包括:開放所述第一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的下限并將所開放的下限補充到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區間。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池系統,其中,所述動態調整還包括:降低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的所述上限并將所降低的上限補充到所述第一體系電池的所述區間。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池系統,其中,所述動態調整還包括:開放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的上限并將所開放的上限補充到所述第二體系電池的所述荷電狀態區間。
14.根據權利要求8-1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池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體系電池是磷酸鐵鋰體系電池,所述第二體系電池是三元體系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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