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配電盒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022215.3 | 申請日: | 2021-0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65226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24 |
| 發明(設計)人: | 李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吉利汽車研究院(寧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7/00 | 分類號: | H02J7/00;H01M50/264;H01M50/244;H01M50/249;B60R16/033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孫燕娟 |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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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配電 | ||
1.一種配電盒(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電盒(100)包括配電盒本體(10),所述配電盒本體(10)包括基座(11)、限位卡合部(12)、以及電極固定結構(14),所述限位卡合部(12)包括擋板(122)和卡爪(123),所述基座(11)下端相對的兩側向下凸設有平行的所述擋板(122),所述擋板(122)下端內側設置有所述卡爪(123),所述電極固定結構(14)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基座(11)的鏡像對稱的兩通孔(112)之一中,所述電極固定結構(14)包括連接部(142)和電極固定夾頭(144),所述電極固定夾頭(144)為環狀結構,所述電極固定夾頭(144)中心設有限位蓄電池正電極的固定孔(145),所述連接部(142)與所述電極固定夾頭(144)外側固定連接;所述擋板(122)將蓄電池夾設于其間而所述卡爪(123)與蓄電池翻邊卡合固定,所述電極固定結構(14)將蓄電池正電極限位固定,以對所述蓄電池形成三點式固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電盒(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極固定夾頭(144)與所述連接部(142)具有高度差,所述電極固定夾頭(144)低于所述連接部(142)。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電盒(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極固定夾頭(144)上還設置有緊固結構(146)。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電盒(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電盒本體(10)還包括固定部(13),所述固定部(13)設置于所述擋板(122)外側,所述固定部(13)用于將配電盒(100)與汽車固定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配電盒(100),其特征在于:所固定部(13)為掛鉤、卡合組件。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電盒(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電盒本體(10)還包括導電柱(15)和導電片(16),所述導電片(16)與所述導電柱(15)可拆卸地固定,且所述導電片(16)與所述導電柱(15)電性連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配電盒(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電柱(15)包括導電柱本體(152)和座體(154),柱狀的所述導電柱本體(152)固定于所述座體(154)上方中心,所述導電柱本體(152)外周設有外螺紋結構(153),所述導電柱本體(152)穿過所述導電片(16)的第二通孔(162)中,所述座體(154)限位于所述第二通孔(162)外,螺母(156)將所述導電柱本體(152)旋緊而將所述導電片(16)與所述導電柱(15)可拆卸地固定,具有導電性的所述導電片(16)與所述導電柱(15)相接觸而電性連接。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配電盒(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電盒本體(10)還包括保險(17),所述保險(17)為多個且分別電性連接于不同的所述導電柱(15)之間。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電盒(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電盒(100)還包括上蓋(20),所述上蓋(20)的形狀及大小與所述配電盒本體(10)相配合,所述上蓋(20)可拆卸地扣設于所述配電盒本體(10)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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